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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12 | 來源: 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劉某說自己被江某性侵的經過
據山東廣播電視台電視公共頻道《新聞女生組》報道,2011年10月14日,在山東省臨清縣竹竿巷發生了壹起殺人放火慘案,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凶手竟然不過是個16歲的孩子。
老巷子突然起火 火中驚現肚子爆裂男屍
據知情者描述,因為竹竿巷比較狹窄,所以住在這裡的老市民搬走了不少,現在住在裡面的多是租戶。當時起火的時候是有路過的婦女告訴他的,不到40分鍾消防隊就趕到了起火現場,並很快滅火。
雖然已經滅火,但是起火的叁間南屋已經完全變成了灰燼,由於恰好是深夜,警方決定等天亮後再勘查現場。第贰天,臨清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徐福生來到現場勘查,結果發現壹具屍體躺在門側,面部已經燒焦,肚子爆裂腸子外露,現場慘不忍睹。
根據經驗,徐福生覺得火災中人體肚子爆裂是有可能的,但究竟是意外還是有人故意殺人縱火,必須仔細勘查。徐福生說,當時不少群眾覺得是意外事件,報案人也不清楚住宅裡面的詳細情況,但是覺得房子比較老,有可能是電線老化造成的失火。
男子身中20多刀命喪火海 疑刑滿釋放人員
由於現場破壞的比較嚴重,徐福生也覺得有點難以判斷事件到底是什麼性質,而據當時救火的消防官兵描述,當時這裡的大火燒得很重,房梁都已經坍塌。隨後警方對死者進行了法醫鑒定,但是沒想到鑒定的結果令人大吃壹驚,因為死者除了腹部的傷痕,全身有20多處刀傷,特別是背部有叁道深深的傷口,而且死者還缺了壹只耳朵。
警方隨後再次調查火災現場,終於在死者的床上發現了大量血跡和壹個帶血的鞋印,並且這血跡不像是起火自然形成的。令人意外的是,警方搜尋了很久還是沒有找到更多的線索。
專案組決定調轉思路,從死者的身份開始著手調查。經過對周圍的群眾的走訪了解,死者年齡肆伍拾歲左右,身有殘疾不愛說話,是新搬來的住戶,也沒有什麼職業,有可能是壹個刑滿釋放的人,給人的感覺是腦子不大好使,而且說話也比較倔。不過奇怪的是,這個男子沒有什麼朋友,但是有不少贰拾歲以下的年輕人來住在這裡,看著不像好人,鄰居們也不願意接觸。
這時負責贰次勘查現場的徐福生,發現火堆中有壹個錢包,而且錢包中還有壹個身份證,經過鄰居辨認,這個名叫江某竟然是壹名有搶劫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因為身體有病保外就醫在這裡租了房子,平時基本是靠政府救濟生活。
45歲男子喜歡交往小男孩 死後手機被用過
民警張榜田突然聯想到鄰居說的年輕男孩,江某為何要跟壹些贰拾歲以下的年輕人來往密切呢?經過壹系列的調查之後,警方終於得知了幾個孩子的名字,其中有六柒人的年齡不到18歲,而且這些孩子經常泡網吧,連父母都不知道他們的去向。
沒有作案時間也沒有作案動機,更沒有和那個血腳印符合的腳,那究竟誰是凶手呢?張榜田想起了現場的另壹個線索,那就是壹部手機,而蹊蹺的是,在死者去世壹個小時之後,他的手機上竟然還有壹個長達肆分鍾的通話記錄。
警方調查發現,這個電話的接收對象是松林鎮壹個年輕人,張榜田迅速找到了這個接電話的張某。雖然大家都感覺張某跟這起命案有脫不了的關系,但是沒想到的是,張某竟然直接說出了凶手的名字和作案經過。
其實壹開始張某還在試圖包庇掩護凶手,但是最後終於在警方的強大心理攻勢下交代了作案凶手的名字,那就是同村的劉某。而劉某在案發後已經迅速坐車逃走,已經買了去貴州的火車票。
16歲男孩遭義父性侵害 壹怒亂刀殺人
於是警方迅速跟K59列車的乘警電話聯系,而不久之後貴州方面就傳來消息,已經將殺人凶手劉某抓獲。
劉某交代,案發前壹天晚上,他跟江某在壹起睡覺,沒想到江某卻對他實施了性侵害。16歲的劉某幾乎還是個孩子,他沒有想到跟自己的父親差不多年紀的江某,竟然會逼迫自己脫下褲子,跟他發生性行為。倍感憤怒羞辱的劉某壹把抓起了刀子,對著江某就刺了下去,第壹刀割掉了江某的耳朵,隨後傷了他的脖子。
後來劉某告訴記者,在自己受到江某的性侵害時,還不知道應該打電話報警,因為從來沒有人告訴他可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關在看守所之後,劉某日夜想的就是早日出去,能見到自己的爸爸媽媽。-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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