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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超級簽證 | 字體: 小 中 大
(北美中文網綜合報道)據明報消息, 發給父母祖父母、拾年多次往返的"超級簽證"推出後深受歡迎,移民部正將"超級簽證"擴充至其他類別的旅客,例如商務旅客,壹份內部文件透露,未來這類"長年期多次往返的簽證將成為常態'。有經常要往返中加兩地的"太空人"對此大表歡迎,認為壹向要維持楓葉卡而頭疼居住時間的日子,可以成為歷史了。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的壹份移民部內部運作指引明確表示:"移民部鼓勵增加簽發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指引說,對於經常要往返原居地與加國的旅客們,簽證官員應鼓勵他們申請多次往返簽證,而年期應該與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掛,最長可以簽發拾年期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稱,"如果簽證官能確定申請人是誠實、真確的臨時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由不屬於不能入境者,則簽證官應向其簽發可以給的最長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並列出合資格領取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的條件:(1)簽證官已認識申請人(例如透過之前的簽證申請);(2)申請人有往返加國的往蹟;(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請審核的年長旅客。
文件又說,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親旅客中實施,現在“應該向其他類別旅客開放,例如商務旅客”。指引進壹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將"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成為常態"的方向邁進,而假如申請個案的條件符合簽發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但官員卻只發出單次出入簽證的話,則“簽證官員必須作出合理解釋”。-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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