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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16 | 來源: 新浪讀書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慧敏 | 字體: 小 中 大

“我們在壹起20年,不是佳偶天成”
2008年12月,倪震被拍到“夜店激吻”,隨後與周慧敏“引咎分手”,7天之後又“火速成婚”,事隔數月,依然沒有降溫和“被原諒”的跡象。坐在這樁緋聞案的陪審團中,行使評判大權的,包括壹些八卦媒體、眾多八卦愛好者,和壹幹民間道德專家。倪震將中年男人在夜場發揮魅力稱為“孔雀開屏”,又以不是疏忽大意,而是“結構上出現明顯的中年危機”來形容當時心態,兩詞迅速傳開,成為揶揄新語。不論他意圖行慈善還是轉投宗教,都難以“洗底”,周慧敏的玉女形象也大受撼動。事件發生時,倪震只接受過《壹周刊》采訪正面回應,叁度落淚:壹次談到分手信,壹次說不忍讓周慧敏壹人承擔,最後壹次說起黃霑離棄華娃時被指為年度賤男,現在真是感同身受,不禁又哭了起來。倪震痛哭照片是當期雜志封面。
香港傳媒人查小欣,與倪震算得吃過飯的朋友。她1980年代開始從事娛樂報道,有“香港娛圈鼻祖”美譽,這樁緋聞案,她至今仍覺得疑點重重:夜店激吻照片,第壹感覺是約定的、刻意的安排,夜店在29層,肆周無人,閃光燈大開,怎麼會任人‘偷拍’?倪周宣布結婚當天,她短信給倪震:‘恭喜你,雖然我不贊同你的做法。’倪震只是回復:‘謝謝,我們很開心。’查小欣後來對壹家香港媒體說:“只有中了降(發瘋),才會嫁給倪震。”她還提醒,倪震為人機警、工於心計,深諳傳媒之道,“當事人犯了錯,懺悔壹番,痛哭流涕,再哭著上封面,這是娛樂周刊最古老、最原始的方法,簡直是‘復刻’,倪震了解得不得了!”
在編劇、戲劇導演林奕華看來,整件事觸犯了香港人的“玉女心結”和“情色文化”。他有壹出戲《洛麗塔》就提了好些“玉女問題”:玉女會大便嗎?玉女會有痰嗎?周慧敏貴為頭號玉女,不僅上述問題碰不得,頭發不能剪,衣服不能露,戀愛結婚都要征得全港男性同意,哪能嫁給壹個行為不端的人?“好象小龍女,玉女不是人,而是吹氣公仔,是性玩具,壹邊保持美好的形象,壹邊充當性幻想對象。玉女存在的價值是依附於男性;她的脆弱滿足了男性的保護欲和英雄感;她的純潔服務於男性的自卑感。可這次周慧敏隱忍,她敗給壹個非常不‘玉女’的形象——夜店辣妹、肉彈、北姑。”
反過來,林奕華又感慨香港是個拾足陰盛陽衰的地方:流行歌裡總是男人被甩,多麼淒婉,勵志歌曲都要女歌手來唱。香港典型男性形象是《小男人周記》裡的鄭丹瑞,有許多幻想,卻胸無大志,既平凡,又平庸,又怕痛,又怕癢,渾身都是計算器。因此香港的“叁級片”全是壹個路數,壹定要將露骨場面處理得比較搞笑,既滿足小男人的幻想,又使他不至顯得過於好色留點面子。小男人終極目標是韋小寶,反清復明和皇家駙馬都不耽誤,還妻妾成群。黃霑曾率性而為,煙、酒、黃都不避諱,老婆可以不要,可他在香港不代表主流,小男人也就羨慕羨慕他,自己可不能那樣,要遭唾棄的。也難怪倪震對黃霑感同身受。
法國人有句話:“樓梯上的靈光”,意思是當你找到答案的時候,壹切都來不及了。比方說,你參加壹個派對,被人羞辱,你該回嘴,可在壓力之下,眾人盯著你,你只能支吾以對。可你壹離開那裡,壹踏上樓梯,就像魔術壹樣,你想到了駁倒他人的話。現在,倪震要說說他的“樓梯上的靈光”:
“其實,沖擊比大家想象得要小,被傳媒渲染得太嚴重。整件事對我來說很簡單,我清楚自己做了什麼,就是酒後失態,很簡單。對我影響在哪呢?就像進了壹間鬼屋,有很多鬼出來嚇你,你心裡害怕,但很快知道,沒事的,可外面的人看鬼屋覺得特別恐怖。我沒有受到任何影響,這麼多年我都有爭議,我不拍廣告,不靠形象賺錢,我的生意不受影響。我不是賣形象的,我是賣才能的。
我最不想傷害的是周慧敏,因為我愚蠢的錯誤,造成這麼大的風波。可在我們內部是很小的事情,她能夠消化。事情並不是最壞,而是被人講到最壞。我們在壹起20年,不是佳偶天成,而是那麼多年用愛和包容建立起的感情。我們以前分手,是為了減輕公眾壓力;我們這次結婚,是正好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原本想到國外低調注冊,現在有了風波,不能這樣,否則又要被大寫特寫。現在大家充滿喜悅地去結婚,可今時今日,竟還有武俠式的愛情,被圍攻的愛情,楊過小龍女的愛情。哪裡有結婚被人詛咒被人罵,而不是祝福的,這是最基本、最人性的。所以是我丑,還是傳媒丑?我覺得是傳媒丑,是鬼屋來的,可鬼屋又能維持多長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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