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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5-18 | 来源: 中国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赖昌星 | 字体: 小 中 大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今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图为赖昌星走入法庭。

图为赖昌星走入法庭。

图为赖昌星在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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