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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5-28 | 來源: 人民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志軍 | 字體: 小 中 大

資料圖: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

資料圖:丁羽心(又名丁書苗)。
2011年2月以來,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中央委員、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鳳凰網編者注:又名丁書苗)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給予劉志軍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監察部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後,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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