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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7-05 | 来源: 温哥华港湾 | 有4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丈母娘当年在苏州评弹团学艺时,唱功比较一般,但装孙子的做功一流。她拿出了用看家本领忽悠过美国机场海关检查员的苏州土产来让我们品尝,有苏州一品香的良乡栗子,三节橄榄和风干四喜肉。味道不太正宗,好像是山寨货。电视看完,上床休息,老婆很快就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把历史悠久的上海老城隍庙的奶油五香豆。半夜三更,老婆突然虚汗淋漓,大腿抽筋,奶油五香豆乱扔,大声叫道,“我不干,不干,不干......!”怎么啦?真是莫名其妙,你嚷嚷什么呀?我又没有说要干!
“让五香豆飞”了一会儿,我推醒她问为什么?原来她梦见FBI来电话,请她到马路口的那间小酒吧里去“干一杯”。这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FBI半夜来电话!看来我们夫妇俩都怕戴帽子,她怕戴红帽子,我怕戴绿帽子!我们日以继夜地奋斗,废寝忘食地追梦,TNND,“十年一觉扬州梦”,我们居然追着了这样一个心惊肉跳的梦!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这就是现实的残酷之处。我耳鸣眼花,如梦初醒,终于领悟出了人生的真谛,人生还是简单一点的好。这是我人生中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忆,一段难以磨灭的历程,酸甜苦辣、五味杂陈。
一年后,我顺路去看望过Q师母,这时Q老师已经“进宫”了。Q师母情绪低落,不愿意多谈。断断续续地了解到,FBI使用了钓鱼诱捕战术,Q老师无意识地陷入了美国特工部门设下的一个卧底窃听圈套。他们掌握了Q老师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外国机构提供了“防务服务”,出口了“防务物品",并且违反了美国的一项“海外腐败法”。Q老师为了保全家庭,通过律师同检方达成协议,付了三十几万罚款,自愿“进宫”。作为认罪的交换条件,Q师母和其他员工(包括临时工)则被免予起诉,Q老师的公司依旧可以继续合法营运。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下家买下了该公司,从而让Q老师全家在经济上得以全身而退,免于破产。看来,FBI并不真正想把早就应该退休的七十来岁的Q老师逼上绝路,他们要的就是这种“杀鸡儆猴”的宣传效果。但是,谁是猴?我是吗?
在美国,还是有点言论自由的。Q老师的辩护律师客观地指出了几个要点:这个“防务服务”的资讯在图书馆里是可以找得到的;这个“防务物品”美国不卖,其他国家也会卖;这仅仅是进出口商业手续问题与间谍案无关。后来连《福布斯》杂志在报道Q老师一案时也多多少少有点怀疑其真实性了。通俗地解释这个商业交易,就像批发商用破棉袄包住冰棍装在木箱里,你要向中国推销一箱子“赤豆冰棍”,你就必须连带“破棉袄”和“木箱子”一起卖。“六四”以前,你可以合法地把“冰棍”连带“破棉袄”一起向中国推销,不过当时在美国的中国学者不多,没有人搞这个推销。“六四”以后,美国对华武器禁运,同时截留了大量中国科技人员,其中包括Q老师。这时,你向中国推销“冰棍”还是合法的,但是你向中国推销包冰棍的“破棉袄”和“木箱子”就变成非法的了。这真是成也“六四”,败也“六四”!
中国的航天事业是举国体制,耽搁几小时,融化掉几块“冰棍”,多买几块就行了。人家下了这么大的决心来发射航天飞船,会在乎这点钱?这笔生意去掉成本和回扣,Q老师实际上到手的钱并不多。想当年在北京和上海买了别墅的人,哪个不赚他个几十万美元!什么?您说什么?您说买房子是合法收入,做那个生意是非法收入?我靠!我说买房子是不劳而获,推销产品是劳动所得!所谓合法非法,关键是谁定的法律,如何执法。为什么“六四”前合法,“六四”后就非法了呢?您敢说二十岁以下喝酒非法,我就敢问多少二十岁以下喝酒的被抓?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唱起了,“人在江湖飘啊,怎能不挨刀啊!人在马路走啊,怎能不扒手哦......”出来混很难,混得好更是难上加难。出来混的人,一定要懂人情世故!人生就像一场游戏,要想在外面混得痛快,就必须懂一点混的游戏规则。锋芒太露容易没饭吃,这就是跌过跟头的老祖宗们用鲜血和脑浆写下的忠告!人不怕不聪明,就怕太聪明。一个人在功成名就、春风得意的时候,往往是最危险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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