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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7-20 | 來源: 騰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9日,毛澤東起草的中共中央軍委復林彪、聶榮臻電,就傅作義所提條件作出明確的指示:“為避免平、津遭受破壞起見,人民解放軍方面可照傅方代表提議,傅方軍隊調出平、津兩城,遵照人民解放軍命令開赴指定地點,用整編方式,根據人民解放軍的制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並由雙方代表於叁日內規定具體辦法,於1月12日下午1點開始實施。平、津兩處辦理完畢後,即可照此辦法解決塘、綏問題。”
但傅作義似乎對此條件不甚滿意,因此以“不能指揮中央軍”為由拖延,就在雙方僵持階段,14日,解放軍攻占天津,全殲天津守軍13萬人。
天津失守,北平成為孤城,傅作義不得不接受中共條件,北平和平解決的談判開始迅速達成。15日雙方“對北平國民黨軍開出城外的指定地點,進行改編的方案,華北剿總和部隊團以上軍官的安排原則,北平國民黨軍政機構的接收辦法等”達成了基本協議。
19日,在華北“剿總”機關及軍以上人員會議上,傅作義宣布接受解放軍的和平改編,並發出了《關於全部守城部隊開出城外聽候改編的通告》。22日,北平城內的國民黨守軍開始移到城外指定地點聽候改編,到31日全部移動完畢。
和平協議規定對傅部實行整編,然而對於整編的核心問題並未作出具體規定,即以什麼單位整編。傅作義的方案是“剿總取消,兵團、軍師依然存在,像曾澤生部壹樣原封不動”(《陶鑄關於改編傅作義部隊問題的報告》,1949年3月3日,《北平和平解放前後》,第171頁),即他對徐永昌所說的“他的贰拾萬人不能動”。
但傅的方案未被中共接受。1月27日,林、羅、聶就傅部改編問題向軍委建議:“我們須堅持軍官集中受訓,部隊分散與我合編的原則。但在開始贰拾天切勿泄露此意見。”“對軍官個人則專門拉攏與優待,對部隊則須堅持革命性質的改編原則……並准備屆時如有反抗即行武力解決。”當日,軍委復電:“完全同意你們對待出城部隊的根本方針及在開始贰拾天內所采取的宣傳解釋拉攏分化等政策。”(黃瑤主編:《羅榮桓年譜》,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90、691頁。)所謂“開始贰拾天切勿泄露”,就是說中共最初沒有向傅泄露打散合編的方針。
總之,傅原本指望“他的贰拾萬人不能動”,結果其部在很短時間內被迅速分解。傅失算了。
綜上所述,傅在聯合政府和軍隊改編問題上的兩點打算,均未能如願實現。
(叁)傅作義首先宣布和談協議贏取輿論;毛澤東兩篇文章嚴詞警告
傅作義不僅在談判中謀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且在談判後也不失時機為自己贏取民意以便獲取政治資本。
1月22日,傅部開始撤離北平。而在和平協議按約生效當天,傅即通過國民黨中央社發布文告,公布了北平和平協議中與民眾生產、生活以及文物、外僑等有關的13條條款,表示和平之舉的動因在於:“為迅速縮短戰爭,獲致人民公議的和平,保全工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跡,使國家元氣不再受損傷,以期促成全國徹底和平之早日實現。”(《傅作義發表文告公布協議拾叁項》,《世界日報》1949年1月23日,第1版。)
鄧野認為:“傅搶在中共之前,單方面有選擇地公布協議,就是要搶先造成北平和平以他為主的輿論。傅以和平協議的原文發布文告,其巧妙之處在於既將自己接受和平的動因,完全歸結於出自公眾利益的考慮,同時又使中共無話可說。這篇文告的意圖就是自抬身價,造成在即將與中共的合作中有資格談條件。此舉回避了壹個核心問題——戰敗。”(鄧野《傅作義政治轉型過程中的雙重性》)
對傅作義的這壹舉動,中共方面的反應如何呢?1月31日,林彪等致電中央,稱傅作義“利用報紙大宣傳他之和平保全北平的功績,並譽之為萬眾生佛。總之,他極力在收買人心,制造政治資本,想在聯合政府中仍能插壹腳(其親信已有此表示)”。(《北平和平解放前後》第142、143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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