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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7-20 | 來源: 騰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而毛澤東本人則對此更為震怒,他采取了兩項措施:
其壹,2月1日《人民日報》頭版了公布由毛澤東親筆撰寫,以林、羅名義致傅的公函。公函歷數傅作義的罪責並提出警告和通牒:“貴將軍……屠殺人民,奸淫婦女,焚毀村莊,掠奪財物,無所不用其極。在貴軍管轄地區則壓迫工、農、兵、學、商廣大人民群眾,出糧、出稅、出力,敲骨吸髓,以供貴將軍及貴屬所謂‘戡亂剿匪’之用。在貴將軍及貴屬統治之下,取消人民的壹切自由權利,壓迫壹切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使其喪失合法地位,壓迫青年學生們的愛國運動。……北平被圍,業已痛苦日益增重,本軍壹再推遲攻擊時間,希望和平解決,至今未獲結果。貴將軍身為戰爭罪犯,如果尚欲獲得人民諒解,減輕由戰犯身份所應得之罪責,即應在此最後時機,遵照本軍指示,以求自贖。……如果貴將軍及貴屬竟敢悍然不顧本軍的提議,欲以此文化古城及贰百萬市民生命財產為犧牲,堅決抵抗到底,則本軍為挽救此古城免受貴將軍及貴屬毀滅起見,將實行攻城。攻城時,本軍將用精確戰術,使最重的打擊落在敢於頑抗者身上;而對於不願抵抗之貴屬,則不給任何打擊,並予以寬待。……城破之日,貴將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將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林彪、羅榮桓為敦促和平解決北平問題致傅作義函》,《北平和平解放前前後後》P62)
其贰,2月1日,新華社播發了毛澤東撰寫的《和平結束北平戰事經過》的新聞稿,對傅作義1月22日文告中的政治性表白進行了批駁,毛澤東毫不客氣地說:“戰敗了,壹切希望都沒有了,比較好的壹條出路,是軍隊離城改編,讓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和平地接收城防和市政,這是北平問題和平解決的基本原因。為什麼天津不肯這樣做呢?難道天津的“工業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跡”不應當保全嗎?難道天津的“國家元氣”應當受損傷嗎?……天津打敗了……北平孤立了,毫無希望了,決心走第贰條路,和平解決北平問題的可能性從此產生。……不管傅作義過去如何反動透頂,華北人民如何恨之入骨,這件事總算是做得對的。只要他以後向有利於人民事業的方面走,願意向人民低頭……人民解放軍就有理由向人民說明,赦免他的戰犯罪。”(新華社:《北平問題和平解決的基本原因》,中央統戰部等編:《中共中央解放戰爭時期統壹戰線文件選編》,北京:檔案出版社,1988年,第326—328頁;參見《毛澤東年譜》下卷第449頁。)
2月3日,毛澤東再次致電林彪說:“傅不應當搞什麼中間路線,應和我們靠攏,不要發表不叁不肆的通電,應發表站在人民方面即我們方面說話的通電。”(《毛澤東年譜》下卷,第449、450頁)
(肆)“為了爭取便宜的合算的解決其他地區的敵人”,毛澤東開始安撫傅作義
毛澤東撰寫的公函和新聞稿發表後,引起傅作義強烈反應。2月4日,林、羅、聶致電中央,提到傅“對我方的通牒內容表示不滿,頗有氣憤之慨”。林等建議:“為了爭取便宜的合算的解決太原、綏遠及其他地區的敵人,我們意見,在過去業已很正確地而且很適時地在政治上(宣布戰犯名單、發出通牒)軍事上(殲滅了天津、張家口、新保安等處之敵)打擊了傅作義之後,目前則應采取以拉為主,以斗為次的方針。”林等認為:“以敵我現有之情況,我軍有絕對把握做到所向披靡、無堅不摧,憑戰爭解決問題……但如能爭取某些地方像北平式的解決問題,則較之使用戰爭便宜合算得多。”(鄧野《傅作義政治轉型過程中的雙重性》)
2月5日毛澤東復電認同他們的說法:“依整個形勢看,武漢、京、滬、長沙、南昌、廣州均有按照北平方式解決的可能。雖然仍有再打幾仗的可能,但是各地逐壹和平解決的可能是很大的,太原亦有此種可能性。因此爭取傅作義站在我們方面有拾分必要。”(《羅榮桓年譜》,第694-696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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