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06-08-08 | 來源: 通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職場指南 | 字體: 小 中 大
贰、教師
我是1998年大學畢業分配到北京的壹所中學任教的,第壹次上講台還是非常高興的,在學校工作的叁年時間裡,超乎尋常的勤奮,因為中學初壹的政治課是法律常識,我特意自費念法律的課程,到各個法院旁聽案件的審理,工作第贰年就因為課程設置優秀被升職為年級組長,第叁年開始在全區的學科教研會上做報告,說明講課方法和心得。但是我的待遇問題是與成績無關的,有關的話也就是叁百伍百的年終獎金,那麼多幹了壹輩子的老教師在前面,後輩除非不想混了,所以這種獎勵是圖有虛名。到2000年的時候我的月總工資還是1000元,所有的周末和假期基本上不是開無聊的會,就是學習沒用的文件,有沒有課也要到學校坐班,休想有自己的時間,然後是所有老師都自費提高學歷,最差的是專科,最好的就是研究生了,年老的不用提,就是原地踏步,基本上不換教材自己就不換教案,每年講課的過場拍成帶子可以用伍拾年;而年輕的都是初中的往高中去,高中的奔大學去,大學的向名校去,名校的企圖出國,實在沒有出國機會的就拼命兼課撈外快。更多做除了成績得不到肯定的老師離開了隊伍,比如我。
叁、律師
由於自學了法律,以前又是管理系的科班,所以加入律師的隊伍基本易如反掌,但是似乎已經不是什麼優勢加入這個隊伍後我的談判能力得到最大發揮,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接了幾拾萬塊錢的案子,我自己能養活所裡拾多口子人,但是這個行業的問題更加觸目驚心,不說部分法官的水平低下,不說黑幕的交易,只說律師本身為了創收而必須泯滅的天良就夠痛苦的了,有的老百姓對於律師收費標准不清楚,也憨厚的不懂得劃價,柒拼八湊來天文數字的律師費,得到敗訴的結果也只能默默離開。他們不知道律師費可以有商量,不知道可以風險代理,不知道可以分期支付,也不知道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敗訴退費壹半,他們就是無條件的接受,因為從知識到口才他們不是專業人才的對手。律師的內心也掙扎,但是想到那花花綠綠的鈔票中有70%(自帶案源)以上是自己的了,就學會了沉默。-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