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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8-15 | 来源: 腾讯 | 有2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劫犯周克华 | 字体: 小 中 大
击毙周克华的疑点:关于已曝光的现场资料照片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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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亚洲版头条关于周克华的照片及简要新闻
曾经横行苏湘渝三省市、犯下10起惊天大案、杀死杀伤16人的“爆头哥”周克华,最终在重庆沙坪坝童家桥一场颇有戏剧性的街头遭遇战中,落得个“被爆头”的结局,从而再次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定律。这场枪战发生在8月14日凌晨6时50分,随后就在天涯等网站上出现了现场的照片,甚至登上了CNN亚洲版的头条,午间新闻中也罕见地用一分多钟的超长时间进行了报道,这迅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对于死掉的确实是周犯本人,大家并无异议,但对枪战的一些细节,还是产生了许多疑问。虽然最后它们大部分将通过各种形式得到解答,但在事件过去15个小时之后,我还是想先就已有的一些照片和网络媒体公开的资料,对其中疑点比较集中的两个问题,发表自己的部分看法。
一、是被毙还是自戕?
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究竟是被前来围捕的警察打死的,还是在被击伤后开枪自尽的呢?这显然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因消息来源渠道等问题,最早的网上消息中,甚至还有周犯被武警狙击手击毙的说法,不过随后统一为是民警周缙和王晓渝在枪战中击毙了周克华,新闻采访中当事人也明确了这一点。
从现场照片来看,周犯的尸体虽然血流满地,但伤口看起只有两处,一处是在腰部,流血并不很多,但很可能伤及了重要脏器。另一处伤口在头部,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此处伤口正在右侧太阳穴上方一点的地方,与右手持枪自尽时的常见位置非常接近。所以就有了一种说法,周克华在对射中被民警打来的一发或两发子弹打中腰部,因而受了重伤,无法行动,周犯见大势已去,进而对自己头部开了一枪,以逃避罪责,《长沙晚报》颜记者的微博上即是采用了这种解释。但即使是在这种近距离的对射中,钝头的低速手枪弹其入口也是比较规整的,仔细看照片就会发现,周犯头部的伤口较大,边缘已经变形破裂,更像是子弹的出口而非进口,同时周犯的耳内也有血流出,证明颅内受到了很大压力,很可能枪弹是从头部左侧射入,而从右侧太阳穴处穿出的。如果入口在左侧,那么周犯要自杀,只能左手持枪。不过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除非是手受了伤,一般人都会自然而然地用平时惯用的手来握持手枪,从重庆“8·10”案银行监控视频中看到,周克华在射击被害人时是右手持枪,也就是说,他不是左撇子,加上现场周犯右手也没有受伤痕迹,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就排除了他用左手自杀的可能。同时,由于周犯与民警是意外遭遇,警方事先不可能得知他将在哪个具体位置出现,也不知道他将是何种穿着打扮,因此不可能事先在周边布置狙击手,而且国内用来承担狙击任务的85式或88式狙击步枪,其弹头威力都比手枪弹大得多,在这种较近距离内击中头部,绝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会掀掉部分头盖骨,伤口不可能如此之小,狙击之说更无法成立。-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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