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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8-14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俞力工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俞力工
本年2月,筆者在《主權的危機與安南的聯合國改革建議》http://blog.daqi.com/article/8512.html壹文中論及:安南為了提升“國際集體責任”的地位,有意無意地給“國家存在的合理性”下了壹個大膽的新定義,即 “國家存在的首要理由及職責就是保護本國人民”。此“定義”,從理想主義出發,似乎是理當如此。然而從現實出發,則必須慮及,殖民主義時代以來,絕大多數的第叁世界國家的統治階層都是帝國主義蓄意培植的“實力較為薄弱的部族或政治實體”。以阿拉伯國家為例,奧斯曼帝國瓦解過程中,所有新建立的12個阿拉伯國家均屬此類。1916年,英、法所簽訂的“斯克斯-皮克特條約”(Sykes-Pikot)便曾明言要“建立易受控制的低能國家”。其它,凡受西方列強扶持的拉美、非洲、亞洲國家,也少有例外。既是傀儡國家,如何保護人民?如何抵抗外侮?如何維護存在資格?問題究竟在於強權的部署,還是弱小國家的尷尬處境?
列強之所以能夠如此建立新秩序,主要原因在於19世紀中葉通過工業革命和對外侵略,已把全球隔離為先進與落後,南與北,第壹世界與第叁世界。自此以降,凡壹時錯過工業革命列車,並受到強權侵略的國家,無論采取任何自救措施,均難以擺脫新秩序所強加的桎梏。以中東地區為例,列強在誘使阿拉伯人對抗奧斯曼帝國時,承諾的是“建立阿拉伯民族國家”,然而壹旦奧斯曼土崩瓦解,接踵而來的便是分而治之、借刀殺人。列強如此出爾反爾,目的無他,主要是“控制了該地區的石油資源,便控制了世界經濟和全世界”。就這方面,英、法、美的官方論述絕非重大機密,而是在大量歷史文獻中唾手可得。(注壹)
除了強權的動機或戰略目標之外,需要關注的還有如下幾點:
壹. “扶植低能政府”即意味著“兒皇帝”永遠要面對強硬對手的挑戰,永遠需要列強采取軍事行動削弱潛在對手,以使畸形架構成為永恒。除此之外,如此布局,勢必迫使弱勢政府大量拋售廉價資源,以加強本身的軍事力量或償還列強的軍事開支。由是,保護國壹方既能不斷取得廉價資源,又能為本身的軍工體系取得利益。言及此,阿拉伯國家或阿拉伯人民百年來所表現的“無能”、“無助”與“內耗”,其實不過是預先設定的國際秩序的必然結果,而此結果又延伸了國際社會對該民族的廣泛歧視。於是乎,這些歧見與偏見又形成壹個可笑的悖論:既藐視阿拉伯傀儡政權的無能、阿拉伯人民的無助;又唾棄真主黨和哈馬斯的奮勇抵抗。
嚴格說來,真主黨的處境極其可憐,以30天發射不到2000枚土制火箭、造成30名左右以色列居民(此數字還包括部分巴勒斯坦人)死亡的“效率”看來,其火箭命中率至多是50比1(火箭數/人數)。至於以色列對黎巴嫩所造成的整體破壞,則至少要在敘利亞、伊朗傾囊相助下,20年後方得恢復。從這壹側面,也反映出上述列強的戰略目標與手段,百年來基本不變。
贰. “分而治之”往往是個不顧“受肢解地區”的自然環境、歷史背景、經濟關系、血緣關系、文化特點的情況下,在地圖上任意按經緯線加以切割的過程(參閱非洲地圖)。更有甚者,經常是在刻意制造民族糾紛的意圖下,為今後“永遠解決不了的領土紛爭”埋下的伏筆。
以當前的黎巴嫩為例,它在歷史上便長期屬於敘利亞行政區的壹個自然組成部分。待法國於20世紀初(甚至早於1862年就有類似安排)有意裁減敘利亞的力量,便把該托管地的最富裕地區,連同壹些其他不相幹的地區,組合為黎巴嫩“獨立行政區”。該情況猶如“把上海連同蘇州組合為壹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結果定然不為其他中國人和部分上海人、蘇州人所接受。遺憾的是,每每在第叁世界發生領土爭執時,許多中國人不是環顧大局,站在超然、客觀、調人的立場,而是偏向於列強壹方說叁道肆。譬如,“敘利亞不得幹預黎巴嫩內政”;“薩巴農場不屬黎巴嫩的領土…”。
言及薩巴農場,該狹小地帶在英、法劃分托管地時曾劃入黎巴嫩的管轄范圍,而該地區於1967年卻為以色列侵略敘利亞戈朗高地時壹並占領。2000年盡管以色列撤離黎巴嫩南部地區,卻仍然占據戈朗高低和薩巴農場。嗣後,經聯合國安理會以“以色列已撤離黎巴嫩的全部領土”的決議,來間接宣布該地區“不屬黎巴嫩領土范圍”。真主黨不服,2000年以來,想方設法收復該地區,由是又成為當前問題的導火線。作為旁觀者,我們除了呼吁和平外,如何能夠偏袒任何壹方的主張?難道我們除了站在侵略者壹方,對那些與我毫不相幹的問題以“贊成票”積極表態之外,就不能恪守中立嗎?
試想,在上文設想的“上海獨立”情況下,導致上海人與其他中國人為蘇州的歸屬問題爭執不休時,我們會歡迎阿拉伯人在壹旁指手畫腳嗎?我們能夠既反對台灣獨立,又反對真主黨對薩巴提出領土要求嗎?當急獨分子提出“建立台灣國”時,大陸壹方不也發射導彈進行威脅嗎?台灣問題不也是個冷戰格局所造成的歷史問題嗎?不也是可追溯到19世紀中葉美國就有“以占領台灣來控制中國”的意圖嗎?(注贰)
通過以上分析,呈現在眼前的問題大體只有兩個:壹是如何勇於冷眼面對工業革命以來的國際大格局;贰是如何勇於冷眼面對列強為維護此大格局而繼續進行的超乎常情、悖於人性的大破壞。如果默然接受列強的擺布,甚至不自覺地充當幫凶,則我方壹系列有失公正的舉措,今後隨時都可構成強權對中國進行軍事制裁、經濟制裁所援引的前例與法律依據。2006/8/13
(注壹)以下資料引自The 1991 Gulf Massacre
The Historical & Strategic Context of Western Terrorism in The Gulf,by Nafeez Mosaddeq Ahmed
[1] Memorandum by the Acting Chief of the Petroleum Division, 1 June 1945, FRUS, 1945, Vol. VIII, p. 54.
[2] Introductory paper on the Middle East by the UK, undated [1947], FRUS, 1947, Vol. V, p. 569.
[3] NSC 5401, quoted in Heikal, Mohammed, Cutting the lion's tail; Suez through Egyption eyes, Andre Deutsch, London, 1986, p. 38.
Participatory peace policies?, in Hartman, Chester and Vilanova, Pedro, Paradigms lost: The post Cold War era, Pluto Press, London, 1992, p. 133.
[4] Spoken by John Balfour of the British embassy in Washington, to Bevin, 9 August 1945, DBFP, Ser. II, Vol. II, pp. 244-5.
[5] By Orme Sargent, ?Stocktaking after V.E. Day?, 11 July 1945; refer to Ross, Graham (ed.), The Foreign Office and the Kremlin: British do*****ents on Anglo-Soviet relations 1941-45,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984, p. 211.
[6] File FO 371/132 779. ?Future Policy in the Persian Gulf?, 15 January 1958, FO 371/132 778
(注贰)參見台灣大學教授王曉波在武大的精彩演講http://www.wforum.com/wmf/-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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