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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9-28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赵巍被害案 |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於昨日裁定,李佳明10年前在温哥华杀死同居女友赵巍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同时要赔偿赵家113万元人民币。赵巍母亲杨宝英周四发表声明,指判决可告慰女儿在天之灵,可以为女儿下葬。
本报记者徐嘉铭
声明并提到至今仍未安葬女儿骨灰,现在终於可以放下为女儿伸张正义的沉重包袱。赵家会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为女儿下葬。
杨宝英在声明中表达了对女儿早逝的不舍:「10年了,如果我们的女儿健在,已经是31岁了,我们含辛茹苦把我们所有资源送她去加拿大培训,接受更好的教育,令她有更好的未来,到今天已经毕业也会去拿到硕士博士,学会在某单位任领导职务,因为这是她的奋斗目标。」
「10年了,我们每一天都在思念她,但我们每一天每一刻都感到丧女之痛,心都在滴血!今天的判决,不能把女儿带回我们身边,我们永远无法再看见她再听见女儿的声音,无法见到她的今日。」
索精神损失费遭驳回
省新民主党工作、经济发展及贸易评论员关慧贞、医疗评论员范和富 (Mike Farnworth)和省新民主党温哥华—菲沙围(Vancouver-Fraserview)省议员候选人姚永安昨日召开记者会,公布赵巍案的判决书和杨宝英的书面声明。
判决书上写明「被告人李佳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也载明「被告人李佳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子生、杨宝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3,300。」
对於这样的判决,赵巍表姐李军军在电话中表示,赵家对赔偿数字并不满意,因为,他们原本还要求被告李佳明赔偿「精神损失费」,但这个要求却被法院驳回。
由於李佳明在狱中,没有收入,李军军承认,赵家父母有拿不到钱的心理准备,不过,他们会继续追讨这笔赔偿金。
李佳明的父亲会不会动用军方背景,帮助李佳明提早出狱,李军军说﹕「甚麽事都有可能,有可能李家会动用这方面的关系,也有可能不会,即使动用了,也有可能中国不吃这一套。」
未定安放骨灰地点
至於杨宝英的声明中提到,赵家「仍未安葬女儿及安置灵位」,李军军说,赵巍的骨灰目前并未摆放到骨灰龛去,但她不愿透露赵巍骨灰现在何方,仅说﹕「是赵家父母随时可以看得到的地方」。
目前为止,暂时还未择定重新安放赵巍骨灰的时间和地点,而李佳明将针对一审判决向法院提上诉一事。李军军说﹕「就算被告方上诉的胜算不高,赵家还是得绷着神经去面对,只是,那是被告他们去折腾,我们这边就暂时不去想如何应付。」-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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