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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03 | 來源: 蘋果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牛肉污染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對分別贰拾年的單身男女,日前在台中知名牛肉面店重逢,當晚即共赴摩鐵翻雲覆雨,接下來壹個月共發生拾柒次性關系,後來男方突然搞失蹤,女子不滿「吃了就走」,報警控性侵逼他出面。女子在警局質問男子:「我們到底算什麼?」男子脫口而出:「單純的炮友」,讓她心碎說:「相見不如不見。」
警方調查,從事餐飲業、身材壯碩的石姓男子(肆拾歲),贰拾年前經友人介紹認識長相清秀、身材嬌小的王姓女子(叁拾八歲),彼此雖有好感,但當時各有男女朋友,未進壹步交往就失聯。
今年柒月間,兩人剛好都前往中市永興街知名的牛肉面老店「吳家莊」用餐巧遇,兩人邊吃邊聊,得知雙方都單身,不禁燃起愛火,當晚直奔摩鐵翻雲覆雨,之後有空就約「嘿咻」,豈料壹個月後,石男人間蒸發,王女為逼對方出面,報警控告石男性侵,還強調要和他對質。
警方日前傳訊石男並通知王女到案,她壹見石男激動斥責:「你說真心愛我,為何壹聲不響就失蹤!」她說,重逢當天因石男允諾娶她才以身相許,但石男不守承諾「騙我的感情、也騙我的身體」,堅持告石男性侵,還說:「不怕他反控誣告!」
石男堅稱雙方兩情相悅,並稱王女外表雖和贰拾年前差不多,但性情已大變,控制欲很強,常壹天打幾拾通電話給他,壹開始他覺得沒什麼,後來王女愈打愈勤,愈不接電話她愈是狂叩,他受不了才不告而別。
《蘋果》昨前往兩人重逢的吳家莊牛肉面,業者表示經營叁拾伍年,每天客人很多,不曉得此事,也不認識石男及王女。
律師林瓊嘉說,若雙方是在兩情相悅、且女方有自主權情況下發生關系,不構成性侵,另外,若王女只是對法律有誤解、未做不實陳述,石男要告王女誣告,也很難告成。-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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