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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0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雅婷案 | 字體: 小 中 大

牟鍾鳴(左)閒時愛和兒子玩耍。(網上圖片)
牟鍾鳴心思細密,他殺死胡雅婷後用了很多心思在毀滅證據和計算潮汐時間,以處理胡雅婷的屍體。牟又以妻子名字購買壹份壽險,受益人是他自己。
警方調查所得,牟殺人後先用紙巾擦拭血漬,再放紙巾進入裝有胡雅婷屍體的箱子,然後將箱子放在洗衣房,並且設計壹些“證人”,證明屋內沒發生過事情,於是,上午11時,他找來兩個鄰居幫忙照顧兩個小孩,他則要出去購物。另外,他還以胡雅婷的名義發電郵給自己,說為先前做的事道歉,同時他也回了壹封信給胡雅婷,以制造胡雅婷還好的假象。
殺人後第贰天,牟鍾鳴要去教會,還雇請清潔工人到家中把牆壁擦幹淨,他跟清潔工解釋說,因為燒煮中國菜,導致牆壁有油污。
證供中最特別的是,還提到牟鍾鳴在17日晚上,與18日凌晨,沿烈治文3號路(No.3 Rd.)至4號路(No.4 Rd.)菲沙河的深溝處,趁低潮時棄屍。為了選最好的潮退時間,他還上網搜尋資料,知道凌晨3時30分是海水最低潮時,為了確保裝有屍體的箱子不會浮起來,又找了兩塊石頭放進箱子,以增加箱子的重量。
願付柒千元處理屍體
棄屍後40天,即8月27日,胡雅婷的屍體被發現後,警方先封鎖消息,9月8日派2個化名西蒙(Simon)和吉米(Jimmy)的臥底警方去敲牟鍾鳴的家門,告之胡雅婷的屍體已被找到,並展示照片給他,說可以幫他處理掉屍體,但要付費。經過討論之後,牟鍾鳴同意付7,000元,並言明先付3,000元,事成後再付清余下的4,000元。
此外,證供中還提到胡雅婷生前買壹份人壽保險,保額在20萬到50萬之間,牟也同樣買壹份壽險,胡雅婷及兩個孩子為受益人。但警方稍後知道,牟鍾鳴於2010年9月24日時,曾以胡雅婷名義買了壹份保額50萬的壽險,受益人則填上自己的名字。
在胡雅婷屍體被找到前,警方曾問牟鍾鳴7月16日凌晨曾有壹輛載有女子的士去他家,當時牟鍾鳴的解釋是召喚妓女。後來警方問他為什麼撒謊,他的解釋是,怕警方將他列入嫌疑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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