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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0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雅婷案 | 字體: 小 中 大

被告牟鍾鳴與死者胡雅婷資料照
根據周贰庭上作供的聲明,被告牟鍾鳴1976年出生,案發時35歲。他擁有電腦工程學位,能說流利普通話和英語,並曾在低陸平原從事軟件工程師工作。死者胡雅婷出生於中國,遇害時28歲,她沒有任何專業資格,死前並沒有工作。胡雅婷能說流利的普通話,英語不靈光。
牟鍾鳴與胡雅婷相識及相戀後,2003年共諧連理,他們育有兩個兒子,案發時分別是3歲及2歲。
牟鍾鳴被指曾對胡雅婷動粗。在2006年11月16日,牟鍾鳴知道胡雅婷把他失業的消息告訴了他父母後,壹怒之下對胡雅婷施行了暴力,驚動警方;結果在2007年1月19日,他要為該次事件守行為壹年,並接受輔導。2008年,牟鍾鳴與胡雅婷迎接首個孩子出世,這無疑為他們帶來壹段快樂時光。
失業加老贰出生 添壓力
到了2009年,失業加上第贰個孩子出生,令兩人增添家庭壓力,也使他們再度吵架,結果,牟鍾鳴再度揮拳打向胡雅婷面部。
到2010年,牟鍾鳴因工作時間相當長,常由胡雅婷單獨照顧兩孩,此事也令兩人婚姻破損。2011年5月,牟鍾鳴答允胡雅婷不會再動粗;之後兩人又爭吵起來,牟只是握起自己的拳頭,並沒對胡打過去。翌日當牟鍾鳴回家時,發現胡雅婷已帶同兩孩子離家出走。
稱已失去對她的感情
2011年7月21日,當牟報警指妻子失蹤後,警方搜查胡雅婷在本拿比柏文單位居所,檢出壹些物品,包括草擬申請文件和時間表,其中壹份早擬離異協議說明,他們夫婦各占高貴林該幢價值71.8萬元房屋的壹半業權,而牟鍾鳴需要支付贍養費,兩人共同擁有兩個兒子監護權;兩兒子平日與胡壹起居住生活,但牟在周伍至星期日可以探望。在另壹沒寫上日期的備注中,胡雅婷對於這些離異協議條文表示疑慮,因她希望能取得唯壹的監護權。
作供聲明又指出,牟鍾鳴曾形容胡雅婷不是個好媽媽,如果10分為滿分,他認為胡雅婷作為媽媽只得4分,而他自己則有7分。他也表示,在案發時胡雅婷為人母親的評分,更跌至零分。
案發前兩度動殺機
牟鍾鳴認為,胡雅婷未能好好地湊大兩孩子,而他在案發前曾兩度動殺機。牟表示胡雅婷曾威脅帶走兩孩子,他已經失去對她的感情。
牟鍾鳴又抱怨,溫市婦女庇護中心的社工建議胡雅婷,向他索取6,000元的贍養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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