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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0 | 來源: 北美中文網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胡雅婷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據長城網報道:2011年元旦,河北農大在讀博士左啟華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石景蓀。2011年12月2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處左啟華獲死緩,被害者家屬上訴至省高院。今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贰審公開審理此案。日前,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中院死緩判決,改判左啟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石家莊市中院在原判決中認為,左啟華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理應嚴懲,但其在公安機關尚未取得其犯罪的證據時,能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其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且本案屬於因家庭矛盾引發,犯罪對象特定,加之左啟華沒有前科劣跡,認罪態度較好,可依法從輕處罰。壹審判處左啟華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左啟華限制減刑;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壹審判決後,被害者家屬不服,上訴至省高院。今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贰審公開審理此案。
檢方在抗訴中稱,左啟華系有預謀犯罪,男扮女裝潛入教師公寓,連捅孕妻27刀,連妻子腹中的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不放過,並在犯罪後偽造現場,主觀惡性極深。同時,左啟華還在庭審中對於預謀犯罪部分當庭翻供,未能取得被害者家屬諒解。此外,檢方指控,面對偵查人員數次詢問,左啟華均未交代犯罪事實,是在難以逃跑的情況下交代犯罪事實的,不能認定為自首。檢方還指控,左啟華在“發現”妻子被害後曾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有騙保嫌疑。
日前,被害者家屬拿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書中稱,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改判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新聞回顧:博士27刀殺死懷孕妻子被判死緩
2011年元旦,河北農業大學在讀博士左啟華喬裝扮成女人,趁夜色翻牆進入河北美院,捅了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日前,法院判處左啟華死刑,緩期2年執行。法院稱,左啟華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故判其死緩。死者家屬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
博士27刀殺懷孕妻子贰審開庭
2011年元旦,河北農大在讀博士左啟華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12月,左啟華被判死緩。檢察院認為量刑畸輕,提起抗訴。6月6日,河北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原告認為被告兩次給妻子辦理保險,殺人是為騙保,被告是在警方限制自由後交代罪行,不應構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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