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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9 | 來源: Edwin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賴昌星 | 字體: 小 中 大

賴昌星曾在該間“行宮”內看電視(星島資料照)
現任業主涉販毒走私 4屋1車遭凍結
卑詩省列治文市壹幢曾與中國遠華走私案主腦賴昌星相關房屋,最近再起風波。該屋現遭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入稟卑詩最高法院,以犯罪利益為由申請充公。除了這幢物業之外,另外3項屬同壹業主的房地產物業及壹輛豪華汽車,也入於入稟狀充公名單裡(見下表)。

據民事充公辦公室本月11日提交的入稟狀資料顯示,以上5項財產可能遭充公的女子,名叫林舒婷(Shuting Lin,譯音)。目前,這宗案件尚在排期審訊,而林舒婷有權對這項民事充公訴訟提出抗辯。民事案審訊程序的證據標准,壹般較刑事案寬松。
入稟狀資料顯示,林舒婷別名格雷斯頓(Shuting Lin Grayston),2000年12月嫁給壹叫格雷斯頓(Daniel Grayston)的男子。她通過自己名義或名下的公司,購入了上述5項財產,包括壹輛2006年款賓利(Bentley)Continental型號汽車,以及兩項在烈治文市、壹項在溫市中心布拉德街(Burrard St.)和壹項在卑詩內陸基隆拿(Kelowna)的房地產物業。
曾搜出制冰毒原料
根據民事充公辦公室總監向法庭表示,林舒婷涉嫌參與多項犯罪活動,包括走私或企圖走私煙草產品、非法藏有或販賣未完稅煙草產品、制毒或種植違禁品,以及藏有贓物等。
該入稟狀還列明,其中壹幢位於列市吉爾伯特路(Gilbert Rd.)13451號大屋,2009年5月29日由林舒婷購入;而在2010年11月4日,上址遭皇家騎警執行手令入屋,警方在行動中起出280個膠樽,每樽裝載22公斤受管制化學物質苯基丙酮(1-phenyl-2-propanone)或類似非法物質,可以制成冰毒。
另物業檢大麻10萬現金
據了解,賴昌星壹度是該幢吉爾伯特路大屋的常客。2009年4月16日,《星島日報》記者曾經前往這幢當時號稱“賴昌星行宮”的大宅,訪問賴昌星。當時該物業主人仍是賴昌星默認的女友“阿萍”林萍萍。林萍萍後把該物業轉售,而買家就是林舒婷。
另壹幢在烈市固蘭湖路(Granville Ave.)4151號的物業,也於2010年11月4日成為警方執行手令搜查地點;騎警在行動中搜出近10萬元現金、約10克大麻,以及35.7克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等。另外警方在單位裡找到壹部蘋果MacBook手提電腦,裡面儲存有涉及毒品交易的電郵通訊,以及壹張貨櫃提貨單,而該貨櫃最後被發現藏有未完稅煙草產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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