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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2-10-26 | News by: 正义网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郭美美炫富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核心提示:2011年5月,郭美美座驾玛莎拉蒂被撞受损。郭美美随后起诉肇事者及车辆所有人(中粮集团),并一度将索赔金额提升到60余万元。此案于今年10月25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对于饱受争议的“车辆贬值损失”问题,郭美美律师称车辆使用性能大大降低,贬值是客观存在的。

郭美美与爱车玛莎拉蒂合影。

玛莎拉蒂被撞之后的情况。郭美美律师提供
正义网北京10月25日电 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多时的“炫富女”郭美美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她曾在微博上炫耀的豪车玛莎拉蒂被撞受损,为此,她将肇事车辆产权所有人中粮集团、肇事者及保险公司诉上法庭,索赔车辆维修费、律师费共计45.5万元,另外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21.3万,鉴定费2.6万。目前,车辆已经鉴定完毕,今日,此案在朝阳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律师就玛莎拉蒂维修后是否贬值展开辩论。
现场直击:双方律师均不认可对方出示的证据
虽然住所离朝阳法院很近,但“炫富女”郭美美并没有露面,而是委托律师出庭代为诉讼。庭审一开始,双方律师就针对彼此出具的证据进行质证。
中粮集团和肇事者吴先生先提交了由交通部科学技术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车辆损坏鉴定意见书,被告认为,41万的车辆维修费是过高的,维修应该依据国内的维修标准。而郭美美则坚定认为玛莎拉蒂属于高档商品,它的维修应当依据国际通用的维修标准,即西班牙的维修标准。
同时,郭美美方认为出具该结论的机构并不具备鉴定资质。“该鉴定中心对玛莎拉蒂豪车的构造原理缺乏专业的知识,由此可见,其并不具备鉴定此车的能力。”郭美美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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