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2-11-06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宗瑞迷奸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富少淫魔李宗瑞6日遭北檢起訴,被依加重強制性交和妨害秘密等45項罪名起訴,被依“壹罪壹罰”求刑209年,並建請求處有期徒刑30年。李宗瑞是前元大金控董事李岳蒼的私生子,從小未能上桌吃飯,但認祖歸宗後卻變成貴公子,不但喝洋墨水留學,父親還每日給2萬零用金,警方研判李宗瑞可能想掩飾自卑,並證明“我要的沒有得不到!”,才會讓他行為走偏成為壹代淫魔。
本名李宗祐的李宗瑞,是前元大金控董事李岳蒼和酒國名花楊小莉(本名史錦秀)的私生子。李宗瑞出生後,史錦繡無法“母憑子貴”被扶正,加上李岳蒼的疏遠,從小母子倆便分隔兩地,史錦秀在台北經營鋼琴酒吧、李宗瑞則是在中南部交由外婆照顧或寄住在姨丈家。

李宗瑞童年期間,姨丈鄙視他的出身,根本就不讓他上桌吃飯,有時還只能吃剩飯,讓他的童年拾分難受。直到他11歲那年,奶奶得知李宗瑞從母姓,才堅持要他認祖歸宗改姓李,也讓他鹹魚翻身,李宗瑞從此對祖母就拾分孝順。
由於父母忙於工作疏於照顧,李宗瑞行為變壞,被送往美國讀書。而且史錦秀對李宗瑞拾分溺愛,幾乎開口都要得到。甚至還回台後沒有正職工作,李岳蒼每天都會給他2萬零用金,希望彌補成長時期無法陪伴的缺憾,卻也養成李宗瑞揮霍無度的錯誤金錢觀。
李宗瑞喜好夜生活,並藉著多金形象在夜店找對象幾乎無往不利。他也喜歡在知名夜店砸重金交友,並找壹堆小模和明星到場,事後更在臉書大秀排場炫富,似乎是想證明自己“我要的沒有得不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