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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1-20 | 來源: 中央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宗瑞迷奸案 | 字體: 小 中 大

陳美蘭稱藏匿李宗瑞是出於婦人之仁。圖片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台北地院今天(20日)開庭審理李宗瑞被控迷奸案,涉藏匿李宗瑞的陳美蘭辯稱是出於婦人之仁,願捐新台幣50萬元作公益求緩刑。
法院上午開庭未提訊李宗瑞,陳美蘭認罪,落淚說“李宗瑞就像小孩”,當初出於婦人之仁及同情心,才收容對方。她直到媒體8月間報道才得知李宗瑞因涉嫌迷奸遭通緝,但李宗瑞向她否認,她也不知如何是好,兩人都很害怕。
法官蔡羽玄反問,若害怕,為何不報警將李宗瑞帶走,或請李宗瑞離開住處?陳美蘭說,李宗瑞不像媒體報道的這麼壞,“我相信他不會做”,她擔心李宗瑞尋短,壹直力勸對方投案。
她的委任律師表示,陳美蘭當初自首投案,“若繼續藏匿李宗瑞,誰能保證李宗瑞不會繼續藏匿?”陳美蘭說有3個小孩要照顧,願捐50萬元作公益,盼法官宣告緩刑。
蒞庭公訴檢察官則批評,陳美蘭藏匿李宗瑞,影響司法公正、浪費司法資源,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勿宣告緩刑。法官於庭末諭知,陳美蘭涉案部分辯論終結,訂於12月10日宣判。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奸或偷拍,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同案被告陳美蘭則被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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