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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2-11 | 來源: 鳳凰網
王立軍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從2009年12月10日重慶警方立案,至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壹中級法院終審宣判,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證罪的案件,60多天即走完警方立案偵查、檢方審查起訴、法院壹、贰審的全部法律程序。
該案贰審宣判。李莊未能如願獲得緩刑判決,即在瞬間回到桀驁不馴的狀態,宣布此前認罪是假、將“辯訴交易”的內幕和盤托出,還當庭高喊申訴到底,在李莊激動陳詞的時候,法警撤去了話筒,迅速將他帶走,法官也退庭。法庭裡只留下錯愕的旁聽人員。
按照李莊的說法,贰審開庭時他當庭表示認罪,是以有關方面對他做出承諾為條件的。這些來自公安和檢察部門的承諾包括:贰審以書面審理方式進行、量刑改判為緩刑等。
在2月9日宣判後,李莊吼聲道:認罪既是被引誘,也是斗爭策略,並提醒旁聽人員仔細察看他的《悔罪書》。這壹表述印證了外界對於李莊《悔罪書》的猜測和解讀。
李莊的六點意見陳述通過輿論曝光後,早有人士從悔罪書裡根據諧音讀出離奇的“藏頭露尾詩”:“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0.00% 0.00% 0.00%-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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