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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加西网 | 有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苏娴雅专栏 | 字体: 小 中 大
这几年,排队抢买楼花的人不少,和她一样吃闷亏的买主应该也有,只是求助无斗,只好自认倒霉。上述女性买主来自台湾,她在台湾买过很多预售楼花,从来没有发生类似情形,“我以为温哥华的消费者也一样有保障,没想到这个地方保障的是建商。”她愤愤不平。
事实上,这里的法律也规定,建商有重大修正时,必须寄发“修正案(Amendment)”给购买者,预订房子的人有七天的考虑时间,可以再一次决定买不买。
问题是,大部分建商在一开始就会做好防范,在合约中保障自己的修正权利,只要购买者接受,将来就没有办法提出异议。曾有过一个案例,建商告诉集合式住宅买家,会有中央空调,每个人的屋子里不会有供暖系统。房子交屋时,每个住宅里头都有大面积的供暖系统,买者不满控告建商,结果败诉,因为合约保障了建商的修改权利。
预售楼花的合约,其实藏着很多东西。在乎一点的人,如果先拿给自己的律师读,恐怕就买不成了。因为律师的修正案,建商百分之百不会接受。
契约公不公平,建商有没有良心,有时候就像赌博一般,要靠点运气。排队抢楼花的人,通常不会想那么多,而且很多华人根本读不懂合约,这也难怪建商们有恃无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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