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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11 | 來源: 法制周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重慶淫官 | 字體: 小 中 大
趙先生此前就感到奇怪,房子還在施工中,就不時有市民前來看房。他打聽才知道,這些市民給翟振峰繳納了5萬至7萬元的中介費。在通過調查核實後,趙先生開始舉報翟振峰倒賣經適房的黑幕,但壹直未果。
之後,趙先生拿著他的舉報資料找到了媒體。隨後,有網友根據趙先生的爆料進壹步發現,“鄭州市贰柒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峰的女兒在壹經適房小區擁有11套房產”,由此使得該事件迅速在網上發酵。隨後又被查出“翟振峰壹家肆口皆有兩個戶口,全家共擁有29套房”,“房妹”由此得名。1月4日,鄭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翟振峰刑事拘留。
爆料人趙先生告訴記者,當地相關部門此前已經調查了翟振峰,但翟振峰壹直無恙。2011年9月,翟振峰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被紀委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此次雖然刑拘翟振峰,但趙先生還是擔心事情會不了了之。
1月4日下午,趙先生接到了壹個河南口音的威脅電話。現在,趙先生每天躲著,擔心被發現,既不敢去工地,也不敢住在家裡,壹天換壹個賓館。“我擔心老翟(翟振峰)找人報復我,也擔心如果舉報不成功,工程款還是拿不回來。”趙先生說。
網絡爆料是公民行使權利的新方式
周筱赟說,網絡拓寬了公民的言論權,是公民言論權監督權的壹個重要補充。他從爆料中得到的則是“作為公民的責任感”。
朱瑞峰則注意到,給他提供線索的線人和被舉報者,“很多都是對手”。
正因為如此,網絡爆料被壹些人評價為“狗咬狗”的工具。不過,周筱赟覺得,“狗咬狗是壹件好事,狗咬狗雖然壹嘴毛,但是狗咬狗有利於真相被揭露。”所以在周筱赟接到線人的爆料時,壹般不會去考慮線人的動機。周筱赟說,“重要的不是動機,而是是不是事實。”
周筱赟表示,現在有很多人想依靠爆料來謀生,但這個很危險,“網絡爆料最重要的壹點就是,你在其中沒有利益訴求,這樣才能保證客觀公平公正。”周筱赟注意到,現在網絡爆料良莠不齊,有的利用網絡爆料來招攬生意,並形成了產業。“某人有什麼冤屈,你可以把材料發給他們,發布要收報料費,然後在他們網站上發布。當地政府看到了,馬上來滅火。然後刪帖要收刪帖費。”
在周筱赟看來,網絡爆料者的存在,“說明這個社會正常的舉報途徑出現了問題。如果通過正當的紀律監察乃至法律途徑能夠解決,為什麼要來找我們?”因此他希望通過他的爆料,“推進反腐制度的建設,尤其是盡快建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媒體的批評和輿論監督權要得到進壹步的保障。”周筱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常常會戴口罩和墨鏡。他坦言是“擔心報復”。
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歐愛民認為,網絡爆料是新媒體時代,公民行使控告、檢舉權等憲法權利的壹種新方式,依據憲法第41條的規定,對於公民的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廣州“房叔”、“房嬸”事件中,廣州市房管局壹個編外人員受人委托,違規查詢“房嬸”李芸卿房產信息,後該房產信息被人利用並公布到網上,嚴重侵犯了“房嬸”李芸卿的隱私。“房嬸”事件最終被證明屬於“誤傷”。隨後該工作人員被處理。此舉引發爭議。
對此,歐愛民認為,這裡充分反映出法制不健全所折射的法制尷尬,爆料人揭露腐敗具有道義上的正當性,而其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查詢相關人員的房產信息,也應受到處分。壹個好的制度會讓壞人做不成壞事,而壹個壞的制度,會讓好人做不成好事。因此,我們要從此類事件反思現行的公務員財產公開制度,給公民監督政府官員提供制度性支撐,公民維護公益則不需要付出以身試法的代價。
歐愛民建議,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手電筒是最好的警察,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被世界各國所證明的防腐良策,我國也不例外。《法制周報》記者 雷鴻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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