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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12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4人参与评论 | 专栏: TFSA | 字体: 小 中 大
记者曾致电与旧银行查询,银行发言人以电邮回覆指,除非顾客签署免责声明,否则他们不便评论。
CRA发言人贝德鲁(Philippe Brideau)表示,基于私隐法,他们不便讨论个别个案。但他表示,银行出错确实是TFSA罚款4大原因之一。他指,将款项从一间银行转到另一间银行,没有办妥文件手续;或者银行出错,都有可能超额供款。
民众可上网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tfsa-celi/wthdrwls-eng.html浏览。-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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