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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29 | 来源: 新华网 | 有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蒋志明说,学校、当地教育和民政部门都在想办法协调解决。
记者联系了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兰溪市社会福利院。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张娟说,“孩子如果没有亲属,可以送到福利院,我们会为他们办理落户。如果孩子有亲属,且法律明确规定有抚养义务的,应该由孩子的亲属抚养。”
巴比有爸爸妈妈,只是都不知所踪。这个流落在兰溪深山的混血小孩,未来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关注。(实习生 冯梦哲 本报记者 张姮/文特约记者 葛跃进/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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