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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29 | 來源: 溫哥華港灣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故事 | 字體: 小 中 大
大學贰年級的暑假回到韓國後,俺就放棄了在韓國的居留權。因為每叁年要簽證壹次,每壹次簽證除了應該繳的規費以外,還要再送紅包(美其名曰買煙錢)。所以俺幹脆放棄了,這樣以後不必再延期及送紅包。只需要回家時辦個韓國探親簽證就好,既省時又省錢。
大學期間,俺修了投資學(買賣證卷、基金等)的學分。並且由教授作保給俺開了壹個證卷投資戶。畢業後俺留在了台灣發展,舉目無親。剛開始在貿易公司打 工,也算是學習。那時壹個月的收入才5千台幣(125美金)。實在太少,俺就先去考了個職業駕照,下班後去兼職開計程車。當時兼職開計程車的收入,超過在 貿易公司上班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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