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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02 | 來源: 網易論壇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要知道,民風習俗是壹種文化的傳承,但卻不能成為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借口。象婚禮中伴郎以“鬧洞房”為名義,視伴娘為“小姐”大肆揩油,大行侮辱的行為,必定會成為伴娘的終身噩夢,已經讓這種婚俗變味。這不只是壹種玩笑和樂趣,恐怕已經觸犯到道德底線,甚至是法律的底線,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時至今日,還有很多的地方把“鬧洞房”異化成了對別人的捉弄,內容越來越過分,行為越來越下流。由此,筆者認為,這種“鬧洞房”的習俗,已經與健康向上的習俗文化格格不入,是到了該根除的時候了……(文/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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