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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15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多華裔移民在原居地靠土地買賣發跡,眼見大溫房價高漲,卻有大片農地閒置,既不耕種也不開發,於是興起在異鄉復制成功經驗的雄心,買下大片農地,等著土地變更(re-zoning)賺取厚利。但專家提醒民眾,想靠農地改建壹夕致富是不切實際想法,應有長期投資打算。
高力國際(Colliers International)公司亞太區副總裁謝佩蓀表示,有人20年前移民,看到住家附近的大片空地,與朋友合資買下,豈料20年後,該片農地仍是農地,盡管價格有上漲,但投資報酬率與當初的預期差距甚大。
她說這是許多兩岸叁地移民的錯誤觀念,將家鄉的土地開發模式套在加拿大的地產投資上,以為買農地即可因改建而壹夕致富。事實上卑詩省府早在1973年便制 訂農業保留地(ALR)管理條例,以大溫為例,農業保留地總面積約5萬5000公頃,地方政府須根據省府的農地政策做出地方發展規畫。
以華人眾多的列治文為例,盡管過去20年湧入大量新移民,但列治文並未釋出大片農地改建為住宅或商鋪。大溫保留農地中,列治文約占拾分之壹,40年來當地釋出的農業保留地拾分有限。
1989年至今,列治文地區僅釋出11.1公頃農地做開發用途。目前仍有4905公頃農業保留地,相當於全市總面積的38%。

圖:列治文有大片農業保留地,圖中紅線區塊為近期求售的Gilmore莊園,占地324.5英畝,要價5500萬元。
但解編並非不可能,位於列治文西北角總面積429英畝的Terra Nova區早年也屬農業保留地,1980年代業主向市府提出申請,要求變更為公園、住宅、公共及商業用地。
在市府強力支持下,歷經熱烈公眾辯論與協商,省府在1988年動用「內閣裁決」,將Terra Nova區從農業保留地變更為住宅及商業用途。當時農地價格每英畝約3萬元,解編後Terra Nova每英畝土地價格暴增至18萬元,上漲六倍。
謝佩蓀舉該公司獨家代理的列治文Gilmore莊園為例,總面積324.5英畝,相當於全市面積的1%,盡管目前仍屬農業保留地,但緊鄰住宅區與兩個主要零售商場,公共基建設施齊全,與25年前的Terra Nova區拾分類似,長期持有,極具潛力。
地產經紀人林煥輝認為,大面積農地投資較適合資金雄厚,政商關系緊密的大企業或財團,因為申請變更曠日費時,非壹般投資人可勝任。盡管素裡與蘭裡近年有壹些成功桉例,但他強調並非每個市府支持的變更桉都能過關。

他舉列治文精華地段,總面積137英畝的城市花園(Garden city)土地為例,盡管列治文市府已取得百分之百產權,並向省府申請變更為住宅、商業及公園用途,但農地管理委員會(ALC)就是不同意,連市府也沒輒。(記者阮耀毅溫哥華報導)
農地變住商 過程繁複
土地投資專家表示,農業保留地申請變更為住宅或商業區並非不可能,只是過程繁複,且須經過公聽會程序。卑詩省主管農地用途的機構為農地管理委員會 (Agricultural Land Commission),地方政府可依發展所需申請變更用途,業主亦可申請,但需先取得市府同意。
高力國際公司亞太區副總裁謝佩蓀表示,農業保留地申請變更為住宅或商業區並非不可能,只是過程繁複,且須經過公聽會程序。
她說,整個申請過程冗長,手續繁複,業主須詳閱相關申請規定,並與市府規畫部門官員商討,接著在農地上插牌公告,於報紙上刊登廣告宣示申請變更的意圖,再備齊所需文件及製圖,送交市府規畫部門。
規畫部門審核期間,可能有許多細節及額外資料須補齊,最重要的就是舉辦公聽會。視登記發言人數多寡,公聽會所需時間與次數不壹。
最後,所有民眾發言都須做成報告,連同申請書送交市議會表決。市議會可能要求再度舉行公聽會或修正申請桉,甚至直接否決。順利過關的話,即可送交農地管理委員會審批。如果委員會批准農地用途變更,通常會帶有條件,否則就會拒絕申請。
謝佩蓀提醒投資人,農地變更的申請程序繁複,核准率不高,當中所需的專業知識與運作程度相當高。有意購買農地的投資人務必尋求專業人士協助並做好盡職調查,了解可能的問題與障礙,以免做出沒有報酬率的投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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