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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王霞物業管理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如何為出租房選定合理的租金價格?
文/王霞
對於房東們而言,“孩子是自家的好”,房子也是自家的好,租金更是越高越好。但相信大家都理解這個“高”是相對的,是要建立在對物業租賃市場的理性分析基礎之上的,是要由租客和房東雙方協定的。常見的定價法有以下幾種:
第壹,投資收益率法。投資收益率=投資收益(租金)/投資成本(銀行貸款,物業管理費,保險費等)×100%。舉個例子, 如果您某處物業的銀行貸款是每月$1000, 每月的物業管理費是$230, 每年的地稅是$1600, 水費是$250, 保險費是$250。如果您期望的投資收益率是4%,那麼,全年的投資收益應該是:(1000x12+230x12+1600+250+250)x 1.04 =$16,860.00 每月的租金收入= 16860/12=$1405 有人說,收益率低於4%的投資就是失敗的投資。如何界定並靈活堅守這個比率,交由房東們慎做決定。
第贰,隨行就市法。也即較普遍的參照法,別人租多少,我也租多少,但這也是相對而言的。舉例而言,在同壹棟公寓大樓,樓層、面積、朝向、車位數、是否有儲物室以及保養狀況等,都可以是影響租金的因素。不同的大樓,因為樓齡不同,所配備的設施不同等,也會造成租金的差異。
第叁,自定價位。也有壹部分房東,不理會市場法則,偏高或偏低定價。有壹房東,將她條件頗好的公寓的租金價位定得偏低,原因是她對租客的要求偏高:必須買租房保險,必須沒有拾歲以下小孩,必須是少於叁口的小家庭。結果是她如願以償。也有房東將定價偏高的物業及時出租的,但這取決於物業自身狀況、時機和運氣。
本人認為,租金價位,首先要以抵消所有成本為前提,以略有盈余為目標,依據市場行情和自身需求作調整。
本人對於租金的定價,首先是尊重房東自己的意願,再結合市場及租客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如果遇到壹位優質租客,作出租金上的少許退讓妥協應該是明智的。曾經遇到壹位牙醫租客(偕同妻子孩子移民來加,剛領執照不久),原先在電話和郵件裡商定的租金是每月$1500,但在簽合同時,他們堅持要求再降價$50,我頗生氣,但在和業主溝通後,認為放棄眼前的優質租客會很遺憾,決定采取伍伍開,彼此退讓壹步,以$1475/月簽下租約,半年過去,相安無事。
相信絕大多數物業公司和代理都是想贏得委托人的贊許信任和長久業務,為業主爭取合理和最高的租金收益的。- 本文由專欄作者供 "溫哥華網" 專用,未經作者與網站同意,嚴禁轉載,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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