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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27 | 來源: 新浪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首先申明幾點,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3,如果你認為犯罪嫌疑人的年齡不重要,造不造假都不重要,請你自動跳過本文;4,如果你認為此案犯罪嫌疑人的年齡很重要,那麼我們就應該以壹種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這個問題。
我該表達的基本態度都表達,接下來,我開始針對類似《武漢晚報》這樣的媒體,以及網絡上很多公知大V(其中甚至還有做新聞的)祭出或轉發的壹種說法,探究真偽。
關於李雙江之子的實際年齡,自案發之後不斷有網友提出質疑——
壹,有網友依據2006年播出的《魯豫有約.李雙江的多面人生》節目,認為“李雙江之子真實年齡有假”
【說 法】那期節目中,李雙江和夢鴿夫婦先後指著壹張壹家叁口照片上的兒子對主持人說了“那時他12歲”“這兩年又長高了叁拾公分”等話語,有網友借此得出結 論:2006年李雙江之子已經14歲(12+2=14,即使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人,也足以算出這道題),到今年應該是21歲。
【解析】問題的關鍵是:這期節目播出的時間不是2006年,而是2011年2月9日(百度視頻搜索關鍵詞“魯豫有約 李雙江” ,顯示頁面如下),幾乎所有的視屏日期都寫著2011年2月9日。怎麼兩者之間能相差5年呢?
肯定有網友會問:2011年2月9日播出的節目,難道就不能是2006年錄制的嗎?
有壹點可以證明,節目肯定不是2006年錄制的,因為節目中李雙江和夢鴿穿著的都是中國人民解放軍2007版軍服。兩口子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提前壹年公開試穿未對外公布的軍服吧?
下圖魯豫有約節目中,李、夢兩人身穿的都是2007版軍服

接下來,有網友還會問:即使不是2006年乃至2007年錄制的,難道就不能是2008年錄制,然後2011年播出的嗎?換言之,如果2008年李雙江之子是14歲,那麼到今年也應該是“年滿18歲的成人”了。
這樣的質疑有壹定道理,至少知道節目錄制和節目播出是兩個時間做的兩件事。但依我有限的作為電視節目主持人的經驗,壹周5期、壹個月21、22期的節目的《魯豫有約》,播出壓力非常之大,不太可能將壹期沒有任何導向問題以及制作問題的節目,囤積太長時間才播出。
還有壹個細節可以作證節目錄制的大體時間,魯豫這期節目中夢鴿談到自己“我那時在上大學,他必須等著……畢業就結婚了”,李雙江說“她畢業以後,我們團幾個老朋友把這火就點起來了”,魯豫接著說了壹句“到現在也20年了”。
下圖節目中夢鴿講述自己在畢業那年(1990年)才和李雙江結婚


上圖魯豫在說著“到現在也有20年了”,但鏡頭給的是李雙江
我相信做這期節目之前,魯豫壹定做過功課,知道夢鴿從中央音樂學院畢業是1990年夏天,兩人結婚是1990年10月,言之兩人結婚“到現在也20年了”,表明這期節目應該是2010年10月之後錄制的(除非魯豫的算術是文盲教的,把16年肆舍伍入說成是20年)。
事實上該期節目中,李雙江還曾說道,自己今年“71歲了”,李雙江是1939年生人,1939+71=2010,原本已經年逾古稀,如果節目是2006、2007或者2008年錄制,李雙江當時總不會把自己年齡往大了說3到5歲吧?
【我 的判斷】由於此期節目播出(包括錄制)時間被早期傳播者不知何種原因標注為“2006年”,經廣泛轉發產生了誤導作用。如果《魯豫有約》節目的錄制和播 出,不存在類似房地產商在地價上漲期間“捂盤惜售”的情況,那麼,我判斷這期節目錄制時間就是2011年元旦前後,正常情況下,節目錄制和播出時間的間隔 不會超過兩個月,這是電視節目制作的基本規律。當時李雙江之子為其父母所言的“14歲”,推算為1996年生人。
當然,魯豫或者魯豫有約節目組的編導可以給出最准確的答案。
贰,有網友依據夢鴿曾“懷孕休學壹年”,認為“李雙江之子真實年齡有假”
【說法】“1990年,夢、李結婚。夢因懷孕生子不得不休學壹年。此時李51歲,孩子最遲1991年出生”。
【解析】“夢鴿因懷孕休學壹年”確有其事,但休學休的是什麼學?尤其什麼時候休的學?這也是兩個被此消息傳播者有意無意忽略的細節;同時,“懷孕”和“生子”之間似乎不能完全劃等號,否則,世界上就沒有“流產”這個詞兒了。那麼,夢鴿那壹次懷孕是否生下了現在的兒子呢?
回到2011年9月6日,當晚21時許,海澱公安分局接警稱,在海澱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有人被打,民警隨即趕往現場並將打人者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打人者分別是本市高叁學生蘇某和李雙江之子。兩天之後,此事爆出,成為媒體、網絡上轟動壹時的“重大新聞”。
你 也知道新聞操作的規律,壹個新聞事件爆出,媒體、網站會迅速檢索或撰寫、整合出與新聞事件、新聞人物相關的專題背景新聞,那壹次也不例外,“李雙江之子打 人事件”爆出當天和第贰天,也就是2011年9月8日、9日期間,國內多家網站、論壇多家國內網站(包括新華網),多家論壇都在鋪天蓋地轉發壹篇文字,題 目為《
夢鴿自述流產經歷 或能解釋李雙江為何溺愛兒子》。
該文在雅虎論壇文章鏈接 http://bbs.yahoo.cn/read-htm-tid-7610224.html
在加拿大華人網的鏈接 http://www.sinonet.org/news/ent/2011-09-08/161294_2.html
這 篇文章裡,夢鴿自述:“我知道上了年紀的人都愛孩子,我也想給李雙江生壹個孩子,可是我們的第壹個孩子卻夭折了。1995年我決定報考中央音樂學院的研究 生……沒想到這個時候有了孩子……我和雙江都高興極了。結果沒到半個月就開始流血。壹檢查,大夫說孩子兩個月的時候胚胎就死在裡頭了。我們兩人聽了,當時 就在醫院裡擁抱著哭了起來……這件事以後,我們的感情更深了。半年以後,我又懷孕了。我已拿了錄取通知書。正好研究生可以休學壹年,我決定往後續壹年再 上。這回可把李雙江給樂壞了。他最高興的樣子就是在家裡亂喊亂叫……”
如果這篇采訪確實是夢鴿的自述,那麼,夢鴿說得很清楚,其考研同時懷孕、隨後流產、然後再懷孕、最終休學……這都是1995年——也就是兩人結婚第伍個年頭裡發生的事情,隨後在1996年4月生下現在的兒子,沒有任何疑問。
有網友會質疑這篇文字的真實性,首先該文章大面積出現的時間不可能有假——即2011年9月8日和9日,也就是“李雙江兒子打人事件”爆出之後壹兩天的事情,正是媒體八仙過海、全力出擊報道該事件的當口。
我不認為這篇自述性質的采訪報道是“打人事件”之後短短壹天左右的時間內通過采訪完成的,試想壹下,寶貝兒子被抓,全民激憤、焦頭爛額之時,那個時候的夢鴿還有心思接受如此巨大的采訪?即使有那個心情乃至動機,還能講出如此恢弘的故事篇章?
所 以我判斷,這篇文字的來源可能有兩個:1,某位編輯通過網絡檢索出之前的某篇報道而“舊聞新發”(我嚴重懷疑是類似《知音》這樣的情感報刊);2,依據夢 鴿在之前某個訪談電視節目中的說辭(拾幾年以來,夢鴿、李雙江夫婦上的訪談節目少說也有拾幾檔,每檔節目不聊聊兩個人的愛情史,編導都會自殺的),根據視 頻整理完成的這篇“自述”。
不論是那種渠道,有壹點可以肯定:夢鴿的自述是在“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之前,那個時候滿臉幸福的她,應該沒有任何必要將兒子出生的日期延後5年,當然,如果你認定她預感到兒子伍年之內必作奸犯科被抓,未雨綢繆,提前讓兒子小幾歲,我也沒辦法。
實事求是地說:我沒有檢索出這篇自述文章出現在比2011年9月8日更早的日期。叁個可能的原因:1,我網絡檢索的能力比不了方舟子;2,文章標題被改寫 (突出“流產”“溺愛”等字眼兒),關鍵詞發生變化給檢索帶來困難;3,這只是之前某期電視訪談節目的內容,之前並沒有形成文字,而是在“打人事件”爆出 之後才整理出來的文字,因而檢索結果無法顯示出更早的發表時間。
【我的判斷】僅僅依據“懷孕休學壹年”,不分辨懷孕之後是否流產,也不分辨 休學休的是本科還是研究生,就斷定“李雙江之子1991年出生還最遲”,是不嚴謹的,甚至是錯誤的。我相信“夢鴿自述”中有關懷孕、流產、再懷孕、隨後生 子的部分是真實表達,並且是在“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之前的真實表達,1995年兩次懷孕,最終於1996年生子。
其實,即便沒有任何視頻、采訪作為佐證,我僅憑壹點也可以判斷李雙江之子絕非1991年出生。即所謂的“北京申奧形象大使”。
無數媒體報道過:李雙江之子4歲(壹說5歲)成為中國年齡最小的北京申奧形象大使。
先 看壹則舊聞:“身為中國人的壹份子2000年10月26日國際著名影星成龍笑意盈盈地從北京奧申委常務副主席劉敬民手中接過了北京奧申委聘請證書。這是第 壹個受聘的北京申奧形象大使。”相關新聞鏈接http://news.china.com/zh_cn/photo/sports/1299 /20001027/7107.html
隨後鄧亞萍、劉璇、楊瀾、鞏俐、桑蘭等知名人士也成為北京申奧形象大使。媒體曾大量報道,李雙江之 子4歲(或5歲)成為北京申奧形象大使,准確說應該是“幼兒申奧形象大使”,而入選以及確定為“幼兒申奧形象大使”的時間應該在成龍這樣的第壹位正式的 “北京申奧形象大使”之後,也就是2000年10月26日之後,當然也不可能在中國申奧成功的2001年7月13日之後。
換言之,李雙江之子成為“幼兒申奧形象大使”應該是2001年前後,之所以有報道說是4歲,有報道說是5歲,合理解釋是:其4歲多入選候選名單,最終被北京奧組委正式確定為申奧形象大使時,滿5歲。
如果你相信李雙江之子肆、伍歲就成為“北京申奧形象大使”,同時你又相信他是1991年出生的,等於說,北京在1995年、1996年就開始選各種形象大使申辦2008年奧運會了,那麼,壹個問題來了:你還把不把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放在眼裡了?
要知道,1998年11月,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才先後對北京申奧工作進行了研究,決定由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1998年11月25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中國奧委會遞交申請舉辦2008年奧運會的申請書。 相關新聞鏈接 http://sports.sohu.com/34/56/sports_news163315634.shtml
難道國務院、中央政治局還沒發話申奧呢,李雙江之子已經當上申奧大使了?
還 有壹個佐證:2001年7月13日,中國在莫斯科申奧獲得了成功,隨後各種相關活動豐富多彩,各種與北京奧運有關的音樂MV層出不窮,夢鴿自然也有作品推 出,2002年1月6日夢鴿與幼兒申奧形象大使的兒子壹起拍攝MV,現場有多張圖片。相關鏈接:http://comment.cjmx.com /201109/3607.shtml


上組圖片中,2002年1月的李雙江之子,真的像11歲嗎?
如果你認為李雙江之子是1991年出生的,2002年長成照片上這小樣兒,如果那真是11歲的孩子,你相不相信愛情先放在壹邊,你還相信歲月是壹把無情的刀嗎?
【最 後的話】我不是法官,我決定不了什麼。“李雙江之子”是犯罪嫌疑人,罪行壹旦認定理應接受法律的嚴懲,17歲也好,21歲也好,22歲也罷,都理應受到法 律的制裁。但“李雙江之子”的真實年齡幾何?究竟是否存在人為虛構成分?這些已經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不論是否關系到法律的量刑標准,勢必將左右民眾對法 律最終裁定的態度。
經過上述分析,我判斷:“李雙江之子”並非“1991年出生”,資料顯示以及警方公布的“17歲(其實尚且未滿17周歲)”的說法,是合理且真實至少是接近真實的。
我和李雙江、夢鴿沒關系,我只是作為主持人采訪過他們壹次。在做電視主持人之前,我還做過10年的足球記者,嚴格意義上也屬於新聞記者,雖沒做出什麼好新 聞,我對“新聞”贰字始終懷有敬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我用壹個晚上的時間搜索很多網頁,點擊很多視頻,得出我的判斷,只是為了印證我的這份“敬畏之 心”。
“李雙江之子”案件不論最終是怎麼的結果,罪有應得,終將過去。每天我們還要面對自己的生活,面對媒體和網絡,很長時間以來,媒體 上、尤其網絡間,謠言滿天飛,尤其某些公知大V諳熟此道,我想用這樣的壹篇文字,也是壹種態度,告訴善良的網民——擦亮自己的眼睛,不以訛傳訛,不任人擺 布,用自己獨立的思考,去做出屬於自己的結論。
某類人,網絡上呼風喚雨,貌似代表正義公理,其實他們在很多說法、傳言上根本不去仔細推敲,只是“為我所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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