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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27 | 來源: 世界新聞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萬聖節 | 字體: 小 中 大

溫哥華市民未來燃放煙花爆竹不只限於萬聖節,放寬到元旦、中國春節等節日也可燃放,不過燃放的規定則有所收緊。
溫市議會壹致通過,壹改現時只能在萬聖節放爆竹的做法,決定壹年會有5個節日的晚間可以燃放爆 竹,分別是元旦除夕、中國新年、萬聖節(Halloween)、印度排燈節(Diwali)與錫克族的豐收節(Vaisakhi)。這個做法是讓慶祝傳統 節慶的族裔能施放爆竹,但市府與消防隊將指定約23處的公園為合法的燃放地點,大約是每個社區有壹個公園地點能夠燃放。
市民將只能在指定的公園或公共場地施放煙火爆竹,不能在私人土地或自家前後院燃放,並且必須購買壹個許可證。
溫市議會今次決定是因應施放煙火造成的公共危險,減少市民報警機率及受傷上醫院,將放煙花的地點局限在公共土地上,未來不得在自家外施放,因此,萬聖 節在自家草皮上施放煙花的情景將不再允許。此外,由於消防隊時常接到民眾抱怨鄰居施放爆竹,此舉也希望能減少民眾報警及降低火災危險。
目前關於許可證部分,費用還不明朗,市府人員將在未來2 個月內定出壹套具體方案,最終由公園局表決通過後,這項溫市的新燃放煙火爆竹法規就會正式施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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