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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27 | 來源: 新京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李雙江之子 | 字體: 小 中 大
另據相關法律人士介紹,如果這次李某因涉嫌新罪而獲刑,按照其戶口上的年齡17歲,尚未成年,他將被送入未成年犯管教所。
李某這種情況算不算累犯?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優銀稱,根據《刑法》第六拾伍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伍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雖然李某之前被收容教養壹年,但這只是行政處罰,因此即使其之後又涉嫌犯罪,依然不構成累犯。”王優銀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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