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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08 | 來源: 加拿大家園論壇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房子問題+丈人丈母娘同住壹屋=離婚邊緣
我想離婚了。談戀愛5年,結婚2年。孩子剛滿月。得等孩子過了哺乳期才能正式辦理離婚。
國內房子因為違建關系,過戶會損失20多萬+10多萬稅費,所以房子在爸媽名下沒過戶。女方心裡不爽,天天找茬說這事,壹度逼我說出“既然天天說不是你的房子,那你住在這裡出房租啊”這種話。。可見被女方逼到什麼程度了。。。當時就差點鬧離婚
國外房子女方出75萬,我出15萬。房子寫女方壹人名字。我被逼額外簽署文件申明放棄該房子所有權。(不簽不幹,房子必須買,申明必須簽,沒其他商量)房 子用來出租,租金償還貸款,還能部分補貼日常開支。我隨女方家庭團聚過去,但是身份還沒辦下來,我是旅游簽過去的。不能工作,沒有收入。房屋出租所得女方 認為是她壹個人的收入,因此女方時刻認為我是小白臉,吃她用她的,實際情況是除了這15萬,我家還額外給了6萬生活費。沒用過她壹分錢。
有房子的矛盾,再加上生活上的小矛盾,這樣的夫妻難免有口角。平時2人相處還行,說兩句就結束了。但是每當丈人丈母娘在的時候,女方就特別囂張,特別愛挑 事,說我這不好那不好。每當這個時候,丈人丈母娘就沖上來,丈母娘扮演無賴角色,不講道理罵我。丈人扮演打人角色,兩個眼睛都被打腫。這事壹而再,再而 叁。這次是第叁次了。
我不能再忍受。可以忍女方,但是不能忍她爸媽。。。我提出要求,女方爸媽立刻回國,或者搬出去住,反正不能再住壹個屋簷下了。。。。得到拒絕的答復,所以離婚吧。。。
7年的感情就這樣散了。7年時間用了90萬人民幣也隨著離婚打水漂了。。。。。。可憐了孩子。
我父母是讓我忍忍,再忍忍。她媽昨天見面時候已經提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了。揪著不讓走讓我寫欠條,欠孩子將來的撫養費多少多少萬。沒辦法我最後報警讓警察吧我護送出去的。。。第壹次見到有長輩逼著晚輩離婚的。。。。
我的意思是他父母走,甚至搬出去住,不要在壹個屋子裡,我就不離婚。但是她父母不妥協。沒辦法了。今天我再服軟,將來日子沒發過了。天天跟上門女婿壹樣。結婚2年和這樣的丈人丈母娘住壹屋簷下將近1年。這日子沒發過。。。
她對我的不滿意就是
1:不去工作,要求我沒有身份打7塊壹小時的黑工,無證駕駛去找接機搬家生意。(我國內駕照,翻譯件有效期6個月,1月就過期了)要知道這2樣被抓後果都是坐牢+遣返回國
2:不照顧她。我有洗碗掃地洗衣服,天天給端洗腳水。更別說其他男人幹的爬梯上屋修水管,搬家搬東西重活從沒讓她搭過手
3:還有其他雞毛蒜皮的事情,女方肯定也會看到帖子,歡迎跟帖,讓大家評評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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