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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10 | 來源: 中國江蘇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重慶淫官 | 字體: 小 中 大
在雷政富案中,趙紅霞被異化成截然相反的兩個極端:壹些人的眼中,她是拾惡不赦的拜金女,為了錢財出賣肉體和靈魂;壹些人的口中,她是反腐奇女,以肉身單挑數名高官,為重慶反腐提供了最有力的直接證據……日前,趙紅霞申請取保候審被駁回。4月7日,城市信報記者在重慶獨家面對面采訪了趙紅霞的母親張梅和其代理律師張智勇,試圖還原壹個更真實的趙紅霞。
勤儉節約的趙紅霞
在張梅眼中女兒不貪錢,趙紅霞上初中時,家裡每周給她的5塊錢的生活費她幾乎不花,放假時還把攢的50塊錢給母親補貼家用 。但這是張梅對15歲以前趙紅霞的認識。15歲離家以後,張梅對趙紅霞在重慶的生活知之甚少 ,趙紅霞也只在幾個重要的假日回家。
4月7日上午,張梅從江北區坐車來到了渝中區的見面地點。雖然常年務農,伍拾歲出頭的張梅看起來並不顯老氣,壹雙大眼睛還是濕潤的,兩個眼珠烏黑發亮。半個小時左右的車程,見面後張梅出現了暈車症狀。
張梅獨自休息了半小時後,打開了話匣子。“很少坐小汽車,壹坐就暈車。”張梅解釋自己暈車的原因。
她最後壹次親眼見到女兒是在2012年6月。至今已經有10個月的時間。趙紅霞不常回老家,只有節假日才偶爾回去。

“去年6月份,她抱著孩子回老家來看我。”張梅說,但是孩子剛剛斷奶,自己和趙紅霞還談了斷奶後該怎麼喂孩子之類的家常話。
“那時候壹家人在壹起很高興。我還跟趙紅霞說,要去給小外孫買新衣服買碗,這是我們家鄉的習俗。趙紅霞和女婿都說不要買了,說我壹個人掙錢不容易,他們自己可以去買。”張梅說,她經常對對趙紅霞說,要維持好夫妻雙方的感情,再就是教趙紅霞做壹些家務事,比如說怎麼帶小孩。
“我沒有什麼文化,可是從小我都是教趙紅霞不要做犯法的事……”在張梅的口中,她稱自己的女兒為“趙紅霞”。可如今趙紅霞為什麼會做犯法的事情,張梅並不知道。從15歲以後,趙紅霞在老家待的時間越來越少,母親對她的了解也越來越少。
1997年初中畢業後,趙紅霞就沒有再讀高中,因為學習成績並不好。她離開家到了重慶市江北區的壹所技校讀書。18歲畢業後,趙紅霞進入了重慶市的公交公司,工作是銷售公交車票。這是趙紅霞的第壹份工作,但是每個月的工資並不高,只夠趙紅霞在重慶租房子的費用和日常吃穿的花銷。
趙紅霞在公交公司當售票員壹當就是4年。只有到了假期,趙紅霞才回老家,有時候給父母帶些食物,有時候也給母親張梅買件新衣服。張梅說:“這麼多年她沒給過我多少錢,她自己在公交公司掙錢少,但我經常跟趙紅霞說,夠吃喝就行了,千萬不能在外面做違法的事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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