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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17 | 来源: 加西网 | 有7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地产投资 |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Rhodes提供给媒体的资料显示,该名客户的年收入略高于10万元,但收到应缴税款则高达5万元、外加2万5000元罚金。Rhodes进一步说道,没有理由和未婚妻另外有住处之后还一个人在多伦多住一栋2房的公寓,在这种情况下将多伦多的公寓卖掉是合理的,即使入住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显然国税局不愿去理解。
在Rhodes的另一个案例,一名已婚会计师于五年前在市中心Bloor Street East及Jarvis Street附近购入一栋面积935平方呎的公寓,在搬入15天后由于嫌房屋不够大,因此以高于当初购买时15万元的价格售出,但却之后却收到7万2000元的补税,及3万6000元的罚金。
对于何以将查税的地区设定在多伦多市中心地区,国税局发言人Sam Papadopoulos表示,查税地区的选定,是基于近来较易发生逃漏税可能的地区来决定。会遭到调查,是因为屋主在近期内真的有一些不寻常或值得质疑的房屋买卖交易,而调查员也不会因为追查到逃漏税而被颁发奖金。- 地产及投资版面的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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