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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26 | 來源: 褚朝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王立軍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記者查閱筆錄發現,筆錄中原文記錄是:李莊還說,“從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來你肯定被誘供和刑訊逼供了的。他這樣說的目的我壹下就明白是讓我在法庭上要說警察對我刑訊逼供了的,可以使自己從輕處理,接著,他問我被刑訊逼供沒有,我就按他的意思說自己被打過,被吊過。”
而“法庭上問你是否被刑訊逼供時,你要大聲承認,還要把刑訊逼供的過程誇張地演示出來,以刑訊逼供為由否認原在偵查階段所作的口供”,在筆錄中並非與“從你的材料中看得出來你肯定被誘供和刑訊逼供了的”銜接,而是出現在另壹頁中。
通稿改動龔剛模部分口供筆錄
此外,筆錄顯示,龔剛模回憶李莊教其如何應對法庭陳述被刑訊逼供時說,李莊告訴他,當法庭上問他是否被刑訊逼供時,“你要大聲說出來”。
在警方的通稿裡,“大聲說出來”,被改成了“大聲承認”。
警方材料中還有壹句話:李莊對龔剛模的親屬龔雲飛說:“這個案子有點復雜,律師費偏低喲,而且我還要去‘打通’。”
“律師費偏低喲”,明顯為重慶人口氣,與李莊語氣不符。對此疑問,將材料拷貝給記者的警員笑著讓記者“回去改改”。
此外,警方提供了壹份龔剛模報案的申請書,為打印體,上有手寫簽名。賀鐵光未解釋為何龔剛模的舉報材料是打印的。
警方通稿被指違背無罪推定
記者整理發現,在此案尚未經法院審判定罪的前提下,警方提供的通稿裡出現大量定性詞語。
在警方稿件中,出現了“貪婪律師”、“律師李莊的確能裝”、“壹手撈人壹手撈錢”、“混跡”、“遠遠填不滿李莊的胃口”、“面授機宜”、“授意”、“趕緊逃跑”、“不攻自破”、“炮制”、“鋌而走險”、“有恃無恐”、“仗恃”、“淪喪社會公德”、“缺失職業道德”、“玩弄、褻瀆法律的無良律師”、“充其量只是壹個訟棍”等語句。
“未經人民法院判決的情況下,使用大量造假、犯法、教唆、編造等詞匯,明顯違背了無罪推定的刑事訴訟原則。”16日,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凱說。
稿子刊發後,不少讀者和朋友聯系我,表達某種情感。坦率來講,2009年12月17日,這壹天我都忐忑不安。不斷有同行和朋友打電話發短信,提醒我注意安全。甚至有同行直接跟我說,如果重慶公安當時要抓記者,可能第壹個抓的就是我。這種說法,從最初只是壹個輕松的玩笑,變得漸漸不再那麼輕松。
下午,《重慶晨報》的兄弟裘晉弈請我吃飯。我與晉弈,是在數年前的壹次采訪中相識。天快黑的樣子,我們倆在重慶凱旋路復旦中學對面壹家小飯館吃飯。那段時間,在這家小飯館和附近壹家叫鍾鯽魚的小飯館裡,經常能看到各路媒體人出入。小飯館對面的壹家連鎖快捷酒店裡,駐扎著大量的媒體記者。附近,是重慶市伍中院,大量的涉黑案件的審理,都在那裡進行。
飯吃到壹半,電話響了。來電顯示:王立軍。我恍惚了壹下,有個雲南的朋友也叫王立軍,但來電顯示是重慶的號碼。或許,有人會奇怪我怎麼壹看來電就知道是王立軍。當時,王立軍的手機號碼,各媒體記者之間早已廣泛流傳,我也撥打過幾次、發過幾次短息,但從沒接通過,也從沒有收到過回信。但這個號碼,就存在了手機裡備用。這,應該是壹種職業習慣,盡可能多地獲得並保存與采訪相關的各種官員的信息。不管用不用得上、對方接不接聽,壹些官員的電話必須設法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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