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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3-05-02 | News by: 多维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郭美美炫富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可以肯定中国人寿向中红博爱至少支付了至少数千万的费用。可能是以咨询费、广告费或其他方式,但其本质是买断了以公益项目为名无偿(免地价)开出1000个连锁店的权利。长远看是在全国开出20000个连锁店的权利,价值在 10亿以上。
上述这个商业模型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博爱小站”都建在北京这样的高地价区域而不是偏远乡村。
在这个商业逻辑下,整个故事实际就是红十字会给了私营企业王鼎市场营销一张特许合同,而王鼎用这张合同寻找投资(投行的术语叫做“合同权益融资”,通俗的说法就是“炒批文”)
“所有参与者大赚一票”
红十字会把一项价值数亿元的合同赠送给了王鼎公司,然后又间接给了中红博爱,而王鼎的大股东(80%股份)是红商会的副秘书长王树民(相信背后比这个还要复杂,没有人可以吞独食。),副秘书长的私人公司就拿这个去融资,最后中国人寿买单支付咨询费(或广告费),所有参与者大赚一票。
吴冲表示,上述整体的商业逻辑的推演,说明此案需要关注的核心是权力资本套利——谁是这个授权的批准者?谁是王鼎的实益股东?中国人寿作为最后的买单者,这笔交易的决策者有无幕后利益?-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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