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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5-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SFU | 字體: 小 中 大
而網上有人熱議提出以下幾點
1,這不是典型的釣魚執法嗎? 中國以前經常發生釣魚執法,現在經過各界討論,釣魚執法在中國是不合法的,加拿大的法律現在還承認釣魚執法能成立嗎?
2.如果沒有這名sfu臥底,那麼很有可能學生就找不到搶手啊,找不到搶手那麼就不可能作弊啊。
3.就算當場把他抓獲,他犯罪的事實還沒有發生啊,只能有犯罪思想啊 (可能這位同學在真正臨考的時候因為害怕改變了主意,沒有讓槍手去考呢,總之就是犯罪事實沒有發生,怎麼定罪?)
4.這是引誘犯罪,加拿大的法律不會罰引誘罪犯嗎? SFU的員工引誘別人犯罪就沒有犯法?
5.sfu的權力怎麼這麼大? 還能讓學生永遠拿不到study permit,這不是移民局管的范圍嗎?
不過小編覺得這名企圖代考的學生是罪有應得,而且企圖代考的科目竟然是SFU內最簡單的壹門,非常支持學校這壹做法,杜絕槍手,還原學生們壹個公平的讀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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