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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5-11 | 来源: 凯迪社区 | 有16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朱令铊中毒 | 字体: 小 中 大
朱令一案中的前两个外用渠道----隐形眼镜盒里有泡镜片的药水,洗发水也是流质液体;那么当投毒者改用内服渠道时,又需要液体溶化铊毒时,放在宿舍桌子上的水杯几乎是他(她)最容易的、也是唯一的选择,在北京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发生的宿舍铊投毒案中,学生凶手选择的投毒渠道都是水杯,而朱令水杯的异常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5.关于朱令水杯的异常情况:
清华大学派出所当年在收集受害者私人物品时,曾交给朱令亲属一张“朱令个人物品清单”,朱家看到上面缺少一些关键的东西,觉得有点诧异,就去问他们班的任课老师薛芳瑜;薛老师也觉得奇怪,就说去问问;过了一段时间,薛芳瑜老师亲自打电话告诉朱令的家属说:朱令的杯子是不是一个不锈钢的,孙维在床底下给找到了,好像是掉到床底下了。
朱令的杯子平时就放在宿舍窗前的桌子上,是不锈钢材质,有一定份量,杯体发沉,且带有一个把手;如果杯子真的不小心被他人碰落,那它自身的重量和把手的阻挡,顶多也就是滚半圈,而无可能一直滚到床底下,这显然是有人有意把它扔进床下的。此外,水杯是朱令天天都要用的物具,水杯的异常丢失不只证明了它有可能是铊毒的载体,还再次证明了最后一次投毒就发生在朱令最后离开学校前的那一两天之内。那么凶手为甚么没有把水杯像别的投毒渠道那样偷走呢?
在调查中我们得知:由于铊溶于水的特性,很容易被清洗掉,只要用大量的水冲洗,就能把痕迹都洗掉,使人无法查到证据。凶手当然知道这一特性,也显然这样做了,但罪犯特有的心虚心理使他(她)仍然有点担心,不太情愿让人发现,于是就在这样一种犹豫不决的矛盾心理下,他(她)把这个最重要的毒物载体藏到了床下,使人们发现它的时间向后拖延。
水杯的重新找到,可能有专业人士指点,因为找到水杯并且在水杯中无法查出铊,有利于凶手脱罪,而且把后来发生的盗窃案的目的性给抹杀了,所以这个水杯可能是后来再放回去的。由此可知,凶手投毒的第三渠道是:水杯。综合以上情况,朱令中毒的三种渠道是:隐形眼镜小盒、洗发液瓶、水杯。以上这三种渠道清楚地表明:朱令中毒的地点就在宿舍!
朱令丢失物品位置水杯:放在宿舍门对面窗前的桌子上;洗发液:放在进门右手的床架子上;隐形眼镜小盒:放在进门左手的公用架子上。(网络图片)
三.什么人才具备在女生宿舍做案条件?
就目前所知,朱令被他人通过3种渠道、至少5次在宿舍内反复投毒,时间跨度从1994年10月----1995年3月,长达6个月,那么谁有条件以这样奇异的方式投毒呢?清华大学女生宿舍有楼长全日值班,规定男生不许随便进入女生宿舍[YT3],因此投毒人只能是一名女性。
1.投毒条件之一:对宿舍内所有女生的多种私人用品有着精确的辨认力。
同宿舍的四个女生中,只有朱令一人中毒,而且就现在已查明的三种渠道表明:投毒人十分准确地知道哪些是朱令的私人用品,哪些又是同宿舍其他人的用品,因而一次未出现过误投。
我们按一个最低标准计算:3(种渠道)x4(人)=12就是说投毒者至少要清楚地知道宿舍内四个女生的三种同类、共十二种私人物品都分别属于谁,因而对宿舍内4人的多种个人用品有着十分精确的辨认力。也许有人会认为:投毒者只知道朱令一个人的物品就可以了。
可朱令这三种丢失的物品并没有放在一处,而是和其他同学物品混放在不同的地方,宿舍内其他女生也有洗发液浴液,且不只朱令一人戴眼镜或隐形眼镜,朱令的三种被投毒物品分别放在三处:
如果水杯、隐形眼镜小盒是不需要更换的,可洗发液、浴液在一段时间后用完了是需要更换的,那么投毒者是需要重新识别的;具有如此辨认力的只能是朱令同宿舍的三位室友和经常来宿舍窜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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