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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03 | 來源: 溫莎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故事 | 字體: 小 中 大
7–8平米的小調解室裡只有壹張圓桌和兩把椅子,檢控官,芭芭拉丈夫的律師,兩位約翰警察原告再加上我,大家對我很客氣,都讓我坐椅子,但我感覺像是 審判我似的,所以和大家壹起站著;警服約翰需要記錄我的證言,他只好坐著了。檢控官問我,芭芭拉進來時臉色如何,我說,“蒼白”;“是否看到芭芭拉臉上不 正常?”;“沒大注意”;“她倒下時臉沖上還是沖下?”,“我當時聽到很重的聲音,壹看到她倒在地上,立刻打911報警,心慌沒留意”;”她是否受傷 了?”, “是的,地毯上有血跡,並且血從地毯上滲到了地板上。”;芭芭拉的律師問我離芭芭拉有多遠,倒下後有什麼現象,急救員怎樣處理芭芭拉等問題,我都如實回 答。問話結束後,大家從小調解室出來,芭芭拉丈夫的律師滿臉高興,向我說,你是個好人,謝謝!我想,大概證詞對他的代理人有利吧,不管對誰有利,我說的都 是實話,這要付法律責任的,不能開玩笑和做偽證!這次雖是刑事案件,但由於有檢控官,我作為證人沒有進入到審理法庭內,也沒見到法官。話說回來,見法官大 多沒好事,還是不見為妙!最後聽說,根據我的證詞,芭芭拉自己的證言和態度等,法官判芭芭拉丈夫無罪,芭芭拉和丈夫又和好了,兩位約翰—極力起訴他的警察 反而有了麻煩,這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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