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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3-06-17 | News by: 加国无忧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移民生活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在加拿大要明白:结婚和同居有何差别
最近,加拿大太平洋沿岸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BC)的一项法庭裁决保证了不结婚的配偶在同居两年之后,与结婚的夫妇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
同居关系,通常是指一对配偶生活在一起,但没有履行结婚仪式,没有办理结婚的法律文件。
然而,“同居”的概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加拿大的不同地方,同居有着不同的定义。
1、加拿大各省有关同居关系的法律不同
从法律上讲,同居关系在省的管辖权限内,因此,每个省对“同居”的法律定义以及相关的规定都不一样。
在太平洋沿岸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今年3月18日作出的一项裁决对“配偶”一词做出了新的定义,同居的伴侣只要一起生活了两年以上,地位就和已婚夫妇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
在阿尔伯达省,同居关系被叫做“相互依存的成人伙伴”, 在阿省,一对伴侣要在一起生活三年以上,或住在一起并有一个孩子,才能被定为 “同居关系”。
在大西洋沿岸的纽芬兰省,配偶共同生活两年后,可以被视为同居关系。
在新斯科舍省,一对伴侣必须一起生活了两年,才有权领取配偶赡养费,但同居配偶在离异的情况下没有权利分割拥有的物业,包括家庭住房或汽车。然而,如果同居配偶希望不结婚但享有结婚夫妻的权利,他们可以按照该省的一项特殊法律,注册登记作为“家居伙伴”住在一起。

在安大略省和曼尼托巴省,同居的人必须一起生活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夫妻关系,或一起有孩子住在一起一年以上。
在马尼托巴省,一对配偶需要去一个登记处注册,才能被确认为同居关系。
魁北克省是全加拿大唯一一个不承认同居关系的省份。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3年1月份作出一项裁决,各省有权自己决定,同居的伴侣是否可以享有与结婚夫妇同样的权利,从而也就等于允许了魁北克的现行法规,即两个人无论在一起生活了多久,同居关系不能得到与婚姻同样的认可。
2. 离异时的财产分割
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份,同居关系得以承认,但同居关系并没有划定在离异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除非两人在同居时签署了一个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
法官布朗斯通说,在安大略省,同居关系中不存在“夫妻共有财产”,我们用法律构建信任,以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所以,如果你是处于同居关系,你对另一方拥有的房产作出了贡献,或者是为翻修房子付了钱,或者你负责维护,那么,在两人离异时,你可以就这一财产索赔。布朗斯通补充说,这与结婚的财产分割原则完全不同,这是基于法律基础上的信任,我们通过信托法来保护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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