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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27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菲佣告华裔雇主 | 字体: 小 中 大
对于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的贩运人口罪名成立,法律界人士称陪审团必须在毫无置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下,相信是经他安排将菲佣带到加拿大,以及做出某些行为令菲佣失去自由。他认为若上诉法官相信陪审团所接受的证供,并非基於毫无置疑的原则,被告仍有机会推翻裁决。
法律界指控方证人供词矛盾
法律界人士李溢称,据部分证人在庭上的证词,菲佣其实是可以单独行动,另外控方证人的供词也出现前後矛盾,如果被告在上诉时,法官认为陪审团接受的证供,并非基於毫无置疑的原则,被告仍有机会上诉成功。
对於有人称被告只是对菲佣苛刻一点,李溢并不同意。他指如果被告真的要菲佣一日工作16小时,一星期工作7天,薪金只有500元,这在加拿大文化是不能接受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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