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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7-15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曾成傑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湖南“集資案主犯”曾成傑被長沙中院“秘密處死”壹事持續發酵,其女兒怒斥當局暗箱操作炮制冤案;代理律師發出緊急聲明,指判曾死刑使政府獨資公司無本萬利,無異於圖財害命。

7月12日晚22時,湖南"吉首集資案"主要當事人曾成傑的女兒曾珊微博泣血喊冤,稱父親於當天上午已被長沙中院秘密執行死刑,政府未予通知家人。曾珊的微博猶如壹枚重磅炸彈投向網絡,引發包括創新工場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開復壹眾新浪名博在內的網友大量轉發。
其後曾珊再發壹些證據資料以證明曾成傑的案件為壹起當局炮制的冤案。其中曝光曾成傑遺書,遺書表示:"叁館公司本身是優良資產,有能力雙倍償還融資債務;專案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處置了叁館公司財產;與市長發生過口角";曾珊也質問當局:"父親曾成傑被捕叁個月後,法院還未立案,叁館公司資產就被湘西政府拍賣,這合法嗎?兩審法院都未出具叁館公司的資產評估,就以集資詐騙判處父親死刑,這合理嗎; 父親於昨日上午被執行槍決,到現在都沒有官方通知,連最後壹面都沒見到,剝奪臨終告別權,這合情嗎?"
曾成傑為原湖南叁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早在2003年6月,開始競爭湖南湘西吉首"叁館項目"(州體育局的體育館、州文化局的圖書館與群藝館);2004年初成立"叁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並於當年5月獲准叁館工程項目拆遷。2008年12月,曾成傑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正式批捕。湖南當局認定其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集資詐騙案主犯,2012年1月和2月的壹審、贰審均以"集資詐騙罪"對曾成傑判處死刑;判決書認定曾成傑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總額34.5億元,集資詐騙金額8.3億元,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維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時任州長的杜崇煙牽連此事於2009年獲刑。
7月13日下午17時,長沙法院中院官方認證帳號發出微博稱:"法院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網友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肆百贰拾叁條規定:"第壹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並提供具體聯系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安排會見";在網友的炮轟下不到半小時,該條微博被長沙中院主動刪除並進行"道歉和解釋"再稱:"曾成傑臨刑前,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家屬,曾成傑未提出,在其遺言中也未提出";很快曾珊吊詭向長沙中院道歉,並表示只想要回父親的骨灰,網友疑其遭到當局威脅。
"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
7月13日,曾成傑的辯護人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少光發出緊急聲明,指該集資案始作俑者為當局,當時的融資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領導變更後,對民間融資由支持變為打擊,2008年6月26日以內部文件形式通知黨政幹部退出融資,造成民間融資危機。時年發生堵鐵路事件也是民眾對政府表達憤怒而與叁館公司無關;另判決書中指叁館公司非法集資額為34.5億元為累計重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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