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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7-16 | 来源: 法制晚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曾成杰案 | 字体: 小 中 大
为何夺我会见权
今天上午,曾成杰之女曾珊表示,已经赶回老家为父亲办丧事,等后事处理完毕,还要找长沙中院追究为什么剥夺她以及家人刑前会见权。

曾成杰
曾成杰生前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1年5月,长沙市中院判决认定曾成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作为同案犯,他的妻子和大女儿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目前二人都在当地监狱服刑。
宣判后,曾成杰提出上诉。2011年12月,湖南省高院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于6月14日作出裁定,核准死刑。
今年7月12日,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其女儿曾珊发微博质疑,法院未通知其家属,剥夺了家属的会见权。
最新进展
子女领到曾成杰骨灰
昨天16时24分,曾珊在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照片的内容,是她父亲曾成杰的骨灰盒。曾珊说,终于拿到了父亲的骨灰,我不敢相信父亲真的去世了!连尸体都看不到!我不敢想象狱中的妈妈和姐姐知道这消息后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当时曾珊表示,现在只想让爸爸入土为安。
今天上午,曾珊告诉法晚记者,昨天取父亲遗物、骨灰并不顺利。昨天上午在看守所,由于一个主管遗物的领导不在,因此上午并没有取到遗物。曾珊及家人先赶去殡仪馆领取了父亲的骨灰,下午又赶到看守所取了父亲的遗物。
曾珊说,昨天晚上已经赶回老家安葬父亲骨灰,目前只想办好父亲的后事,之后再追问法院为何剥夺刑前会见权。
回应质疑
长沙中院:不存在秘密处决一说
当网络舆论在持续发酵时,长沙中院除了官方微博的几条简单信息外,一直未见发声。昨天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冀湘接受记者采访,首度公开回应外界质疑。
吴冀湘表示,整个案件过程,法院严格执法,不存在秘密处决一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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