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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7-16 | 來源: 法制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曾成傑案 | 字體: 小 中 大
為何奪我會見權
今天上午,曾成傑之女曾珊表示,已經趕回老家為父親辦喪事,等後事處理完畢,還要找長沙中院追究為什麼剝奪她以及家人刑前會見權。

曾成傑
曾成傑生前系湖南叁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2011年5月,長沙市中院判決認定曾成傑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作為同案犯,他的妻子和大女兒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7年,目前贰人都在當地監獄服刑。
宣判後,曾成傑提出上訴。2011年12月,湖南省高院開庭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復核,於6月14日作出裁定,核准死刑。
今年7月12日,曾成傑被執行死刑,其女兒曾珊發微博質疑,法院未通知其家屬,剝奪了家屬的會見權。
最新進展
子女領到曾成傑骨灰
昨天16時24分,曾珊在微博上發了壹張照片。照片的內容,是她父親曾成傑的骨灰盒。曾珊說,終於拿到了父親的骨灰,我不敢相信父親真的去世了!連屍體都看不到!我不敢想象獄中的媽媽和姐姐知道這消息後會受到怎樣的打擊!
當時曾珊表示,現在只想讓爸爸入土為安。
今天上午,曾珊告訴法晚記者,昨天取父親遺物、骨灰並不順利。昨天上午在看守所,由於壹個主管遺物的領導不在,因此上午並沒有取到遺物。曾珊及家人先趕去殯儀館領取了父親的骨灰,下午又趕到看守所取了父親的遺物。
曾珊說,昨天晚上已經趕回老家安葬父親骨灰,目前只想辦好父親的後事,之後再追問法院為何剝奪刑前會見權。
回應質疑
長沙中院:不存在秘密處決壹說
當網絡輿論在持續發酵時,長沙中院除了官方微博的幾條簡單信息外,壹直未見發聲。昨天下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贰庭庭長吳冀湘接受記者采訪,首度公開回應外界質疑。
吳冀湘表示,整個案件過程,法院嚴格執法,不存在秘密處決壹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423條規定:“第壹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並提供具體聯系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及時安排會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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