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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7-16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曾成傑案 | 字體: 小 中 大
幾天後,在壹次群訪事件中,市長宋清宏副州長胡章勝以州長名義接待答復民眾,我公司有個客戶對倆領導說:“叁館資產雄厚,又講信用,這麼好的企業,政府千萬不能宣布破產。”宋市長說:“我是看在你們股民的份上,要不然叁館曾成傑,我要整死他,是分分秒秒的事。”胡州長擔心民眾生氣,便說:“不會的,不會的,叁館不會宣布破產的。”可是又過了幾天,於10月2日晚在會場上把所有參會企業老總們全部關押,名義上監視居住,實際上比刑拘關押還要嚴格,幾百人都統壹關押到州戒毒所,全由省裡調來的武警和公安廳幹警看管。我們說:“我們中有好多都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怎麼能隨便關人?”辦案人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又怎麼樣,照關不誤,把”證”拿來,我們復印壹份寄到你們當地人大或政協了事。”接著把我們的“證”搜走了。各公司人員被關起來之後,那晚開會的22家評估公司單方面進行資產評估。結果,其他21家企業資不抵債,便將評估報告送到看守所找各老總簽字認可。唯獨我們公司,資產遠遠大於債務,所以壹直不見評估書,且連委托書都從沒找我簽過字。
在壹審、贰審法庭上,也沒明確告訴我們資產已被處置了。直至春節前不久,我在州政府官方網站資料上發現我們公司的資產竟在我被關押不到叁個月就被市長宋清宏、副州長彭武長非法處置了(詳見官方網站簽約儀式)為什麼市長副州長急於處置資產,其原因叁館只欠6.2個億的融資款(會計鑒定融資總額達34個多億,但已歸還了28個多億的本息,只欠下6.2億本金)但資產總額有23.8億,就是憑單方面的長沙評估事務所,哪怕市長授意,也怎麼不敢出具低於6.2億的資產評估報告。因為評估師也會擔心吊銷執照的問題,所以市長未能如願,只好勾結副州長彭武長(他倆都是湖南花垣人,宋清宏是從湘泉酒廠副廠長調到市政府當市長的,當時彭武長是從花垣縣委書記調到市裡當市委書記,與宋清宏搭配班子)以州政府、市政府名義將叁館公司的資產非法處置,並還捏造了大量的事實:如吳安英自焚事件,9.5和9.25事件等都歸罪於叁館公司,以蒙騙公檢法的辦案人員。
爸原以為壹審的贰位公訴人故意整我,在起訴書副本來了之後,贰公訴人問了我許多情況,我都壹壹耐心解釋,公訴人說:“呵,原來這樣?”我猜想她們是上政府宋、彭的當了,將報情況信以為真,但,又無奈。因市長代表市政府,副州長代表州政府,無可奈何。談完話後我問贰位公訴人:“你們憑什麼判我死刑?”王處長說:“你壹貫勤儉節約,又不浪費,又沒揮霍,在庭上你可以辯護。”但後來壹審判決下來以後,我上訴時,仍對贰位公訴人有意見,認為是他們的原因所致,便在上訴狀中還發了些脾氣,但我對贰審公訴人表示理解。
直至年前,我看官方網站:州政府舉行的拍賣資產簽約儀式會上,是市長宋清宏、副州長彭武長坐在主席台上把叁館公司的資產拍賣了。公、檢、法沒壹人參加。此時,我才解開心中的“症結”,恍然大悟,不能再錯怪公訴人了,因為他們也只能聽政府的,而政府又恰恰是宋清宏、彭武長兩貪官代表州、市級政府非法處置了叁館公司的資產,導致本案已時達4年半了,還久拖不決。其責任完全在於宋、彭贰位罪過。不能再錯怪檢察院、法院、專案組的其他經辦人員。
李江書記最初的初衷是“依法整治湘西非法集資行為”、“嚴厲打擊湘西非法集資犯罪”本不應該搞壹刀切,對還不齊集資款,或揮霍、違法犯罪的集資企業應當嚴厲打擊;但對有能力歸還而且我們能雙倍歸還,又無行賄、偷稅、揮霍、轉移資產等行為,不應壹刀切,應當扶植才對。但,李江書記不知道我與宋清宏市長有過結,也不知道宋與彭副州長是老鄉,又曾當市委書記搭班的復雜性,信以為真,盲目決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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