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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2 | 来源: 搜狐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刘志军 | 字体: 小 中 大
十八大以来,反腐之风吹不断,许多高官纷纷落马,并进行公开审理。细心的人发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和重庆一中法院审理雷政富受贿案时,被告人都没有穿黄色马甲状的囚服,也没有戴手铐。从成克杰、陈良宇,到郑筱萸、刘志军,出庭受审的高官,都是身着便服,高官在法庭上受审为何不穿囚服?

陈希同
“黄马甲”:法庭上最扎眼的服装
监号内被羁押者囚服,主要起识别作用

吴英在法庭上
在法庭上,最扎眼的服装,无疑是被告人所穿的黄色马甲,这种单薄的无领无袖的坎肩儿,是在看守所监号里被羁押的人穿的简便囚服,也被称作号衣。这种囚服没有全国性统一式样,颜色以黄色、灰色居多。
号衣的目的首先在于区别,方便管理者对被羁押的人进行管理和防范,防止其蒙混出所,如果一旦逃亡,短时间内也便于捉拿。在押解过程中,号衣的识别作用更为重要,人头攒动,号衣鲜明,械具加身,会增强押送过程的安全性以及押解者的信心。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大都穿囚服出庭
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穿囚服已经成为各地看守所的一种管理措施,凡是被关进看守所的,都无一例外的要套上囚服、编上号。所以,在以往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大都穿看守所统一服装出庭受审,这些统一服装通常都印有看守所的名称,诸如“某看”等字样。
落马高官出庭受审 多自由着装
成克杰、陈良宇穿西装 郑筱萸、刘志军着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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