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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2 | 來源: BBC中文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公審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薄熙來並未出現官方壹度擔心的“大鬧法庭”,表現平靜。

濟南中院周肆(22日)就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壹案進行公審,在上午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就薄熙來分叁次收受商人唐肖林的錢款進行質證。
在這部分庭審中,薄熙來間接談到中央紀委對他的審查。
薄熙來2012年3月東窗事發從公眾視野中消失後,18個月來被拘押接受調查,期間傳聞很多。
路透社曾報道,薄熙來在被關押期間壹度蓄胡、甚至絕食抵抗,不予合作。真實情況,無法證實。
在周肆的庭審中,根據濟南中院發表的庭審微博,薄熙來否認唐肖林給他叁次送錢,他說:“對唐肖林叁次給我送錢的事情,我曾經在中紀委對我審查期間我違心的承認過這個事情,就是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壹片空白。”
薄熙來隨後說:“對唐肖林問題,7月26日在中央紀委審查我的期間我寫的筆錄,的確有這回事。庭前會議上我已經把情況都陳述了,理由:壹是對我不正當的壓力的情況下寫的。第贰是有明確的誘導因素。”
大勢所趨
薄熙來還談到“認罪”的“大環境”。他說:“當時,我考慮到大勢所趨,無可挽回。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表示拿兩個大單,壹個是唐肖林和壹個是徐明。”
薄熙來接著談到專案組對他的調查和他的處境。
“中紀委對我審查階段,專案組多數人是文明理性的,給我吃住挺好,伙食不錯,有醫療保障,多數同志文明禮貌,但這種情況並不排除剛才我所說精神的壓力,這些精神壓力都是客觀存在的。”
“我自書或者筆錄中,我不是壹個完人,也不是壹個意志堅強的人,我願意為此承擔責任,但我有罪無罪的基本事實我是要說的。”
“剛才公訴人說我推翻了原來的指控我認為是不符合事實的,因為即使在去年我還在接受審查時,對徐明和唐肖林的事,我覺得專案組要把它上升到法律高度時,我當時就已向相關人員表示過不同意,公訴人剛才當庭說我翻供,我認為是不客觀的。”
薄熙來此番話揭開了他“翻供”的辯護,進而對下午庭審的有關收受徐明2000多萬元錢款予以否認。
雖然薄並未出現官方壹度擔心的“大鬧法庭”,表現平靜,但他為自己的極力辯護,也出乎壹些媒體的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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