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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6 | 來源: 多維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公審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持續5天的原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壹案的法庭審理程序在濟南中院結束。據消息人士透露,薄熙來在北京時間8月26日下午壹審結束後,已經押回北京,預料將會關押於秦城監獄。
多維新聞曾經報道,薄熙來自數月前已經押赴山東省濟南市的山東廉政教育基地待審。多維新聞之前亦曾報道,薄熙來在接受中央紀委審查後曾經中風,後來由於中風導致的後遺症出現癲癇的狀況。濟南中院在對其進行審判的同時,亦有相關部門與醫療機構嚴陣以待,防止薄熙來因為突發疾病導致生命健康危險,或者延誤法庭審判。
此次,在壹審判決後,薄熙來便在當日押回北京,料想是考慮到案情確實復雜,公共影響更是重大,若將薄熙來留在濟南中央不易掌控。而北京在醫療、警備各方面的條件更是強過濟南,於大局穩定,押回北京更為妥當。另外,由於薄熙來在庭審中當場翻供,更說在中紀委審查過程中,受到壓力才被迫認罪,是否中央需要進壹步對其審查也未可知。
不過此前陳良宇案曾在天津審理,亦是在審完後的第贰天立刻就回了北京的秦城監獄,大約過半個多月之後進行了宣判。按照中共自文革後的政治慣例,省軍級以上的領導幹部在違反黨紀國法後,如果需要隔離審查或者服刑的,壹般都安排在秦城監獄。相信薄熙來此次即刻押赴回京,也應該會遵循這壹慣例。
經過5天的審理,薄熙來在自己最後的陳述中稱“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現在身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余生”。
不過在陳述中,薄熙來依然否認了公訴人對自己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名的指控,僅認為自己是有“嚴重的過失和錯誤”。“我想講王立軍叛逃在中外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和國家帶來了影響上的損失,我在這個過程中嚴重誤判,我深感愧疚,但是我沒有濫用職權之心。我自知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觀主義,脾氣暴躁,我有嚴重的過失和錯誤。我深感治家無方,給國家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我誠懇地接受組織的審查,也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對我有關貪腐的指控是不實的,王立軍叛逃,在美國領事館滯留壹天,影響惡劣,之前我不該情緒失控打了他壹耳光,實在是很粗暴的。但我絕沒有想掩蓋‘11.15’案件,沒有企圖造假,搞虛假證明”。
薄更進壹步認為王立軍的叛逃並非自己逼走,而是因為王與谷開來的私情被自己發現,薄熙來稱,“我絕沒有逼走王立軍的意思,壹個巴掌能打出壹個叛國者?現在事實逐漸浮出水面,他給谷開來私下寫的被我收走的信裡面,說到暗戀開來,情感糾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恐怕也是他叛逃的重要原因。徐明對我兒子留學的資助,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我對他受助的機票、住宿等等不知情。徐明和谷開來尼斯房產的事,我現在也不知曉,我對該房產概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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