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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8 | 來源: 京華時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昨天,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李某某稱,沒有與楊某發生性關系。服務生張某出庭作證,法庭確認無非法證據。另外,法庭認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響本案開庭審理。
李某某稱自己喝多了睡著了
昨天9點20分,夢鴿來到法院。李某某的辯護人陳樞庭前表示將繼續堅持無罪辯護,並會向法庭出示證明李某某無罪的新證據。魏家兄弟辯護人李在珂,未透露最終辯護觀點,但其表示楊某存在過錯,不會對楊某進行賠償。
昨天,李某某、成年人王某和魏家兄弟中較大者(以下簡稱大魏)分別單獨出庭接受法庭調查。
李某某在法庭上沒有認罪,稱自己喝多了睡著了,沒有與楊某發生性關系,也沒有看到其他人與楊某發生性關系。同時,李某某表示,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人在任何時候毆打過楊某。李某某的供述和偵查階段不符合,對此他表示,在偵查階段警方曾經嚇唬他,他在懼怕之下才作出不實言論。
被告人王某也表示不認罪,並否認曾有打人行為。王某承認自己曾與楊某發生性關系,但稱對方是自願的。
有被告人稱李某某脫受害人衣服
第叁個接受法庭調查的大魏表示認罪。他稱自己沒有毆打過楊某,但是幾人在車上找賓館的時候,李某某曾經打過楊某,到賓館後,王某又毆打過楊某。
聽到此時,夢鴿大聲反駁,稱當時大魏正在駕車,眼睛是向前看的,不可能看到李某某在後面打人。大魏的律師李在珂當庭表示抗議。此外,大魏還證實,是李某某首先脫去受害人的衣服。
此後,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張某表示對起訴書沒有意見,並對楊某表示了歉疚。此外,張某證實,李某某在車上打了楊某嘴巴,並證實在房間裡,李某某和王某脫去了楊某的衣服,但沒看見有人在房間內毆打楊某。
最後壹名接受法庭調查的小魏表示認罪,他表示自己沒有看到別人是否毆打了楊某,而他並沒有毆打楊某。
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
昨天下午3點,法庭進行非法證據排除程序,部分律師提出,警察有罵人、恐嚇的現象,要求排除非法取證的口供,但沒有律師申請警察出庭作證。公訴人表示,口供都是依法取證,不存在引供、誘供的現象,這僅僅是警方的詢問技巧和對被告人口頭教育。法庭當庭合議後,確認不存在非法證據。
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後,公訴人出示了楊某的身份情況,稱其是壹名在讀大學生,並是壹家廣告公司行政秘書。對此,被告人律師表示,楊某上學和上班與其晚上當兼職陪酒女並不沖突,並提出楊某報案時曾有虛假供述。
昨天下午5點,服務生張某出庭作證,其在關鍵問題上與此前給警方的證言有所改變。首先是關於楊某是不是兼職陪酒女的問題,張某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表示楊某是兼職駐場陪酒,但是在庭審上,張某表示楊某不是陪酒女,而是熟客。另外,此前在對為何將楊某單獨留下,張某給警方的證言中提到兩種說法,壹種是李某某等人想讓楊某賣淫,所以張某離開,希望楊某會同意,但是沒有想到李某某等人強行和楊某發生性關系;另壹種是李某某說要送這個女的回家,而張某自己喝多了就走了。在昨天的法庭上,張某表示後壹種說法是真實的。另外,有律師提出,張某的很多證言內容與其在媒體上發布的內容有較大差異,對此張某解釋稱是網絡上他寫的內容被別人修改了。
受害人律師稱有被告人表示願賠償
被告人張某的代理律師趙運恒庭後表示,經過認真閱卷和會見被告人後認為,此案中確實對受害人存在暴力,基於對被告人和受害人負責,建議當事人走罪輕辯護,張某也表示接受。
在開庭前,被告人張某給受害人楊某寫了道歉信,並在得知楊某住院急需用錢的情況下向法院主動交納了10萬元賠償金。趙運恒說,並非田參軍律師此前所說5個被告人都不願意坐下協商。
昨天,受害人律師田參軍更新微博表示:“庭前,有被告人通過律師表示願意向楊女士道歉並賠償;庭後,又有被告人家屬表示願意對楊女士進行賠償,爭取楊女士的諒解”。
昨晚,律師李在珂在微博中表示,有媒體報道他與夢鴿當庭發生爭執“純屬無稽之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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